选城市 : 多伦多 | 温哥华
2024年09月28日 星期六 16: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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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叶曙明

出國已沒有發財夢可做 全世界最好賣的東西是它!

移民到国外打工发财,衣锦荣归,回乡下逐家派利市,人人当你是财神爷拜,那是前好几十年的事情了,现在再没有这支歌仔唱了,做这种发财梦除了证明自己白痴之外,没别的作用了以前你说你出国打拼,别人会说你有理想,有抱负,现在你还说出国打拼,别人会瞪大眼睛问你: “打拼什么?炒楼吗?炒楼好啊,你炒楼发大财了吧?还没有?得了吧,我又没有问你借钱。”你会顿时觉得矮了半头,心里面也不禁自问:是啊,怎么我还没发财呢只好厚着脸皮说:“哦哦,最近因为买了几套豪宅等升值,钱都压住了”炒楼的人仿佛都已经发财了,瞧那些阿婶,阿姆,中国大妈,人人手上攥着几套房,个个都成了大富翁,还用得着做发财梦吗? 根据“愈好卖的东西愈要做广告”的定理,现在全世界最好卖的东西,一定是被中国炒楼团盯上的豪宅了。 在澳洲,加拿大,美国的房子被炒得热火朝天之后,据说最近炒楼团开始转战东南亚了。当你看到卖楼广告上居然连“星期五一口价”,“星期六一口价”这样的措辞都用上了,你会觉得这房子就像地摊上论斤卖的小黄瓜似的,不买白不买。有眼光的人,应该现在去乌干达,埃塞俄比亚入它十套八套房子,因为炒楼团迟早会杀到的,那时就发大财了。 楼市火热的城市,对创业者来说,必然会变成一个沉闷的城市。如果你现在才豪情万丈地来多伦多创业,我劝你不如趁早回家睡觉。不管你想干什么,总会遭到大家异口同声的反对你想开餐馆大家一致摇头:?“不好做,不好做餐馆太多了。”你想开时装店大家也是一致摇头:“不好做,不好做,时装店太多了“你想办公司做贸易大家更是一致摇头:‘不好做,不好做,公司太多了,什么生意都不好做’说得你心灰意冷,真想一头栽到安大略湖里死掉算了。 当报纸的版面充斥着卖楼广告时,表明这个城市的活力正在一点一点地消失,发财的机会已经愈来愈少。如果有一天人们真像广告那样生活,每天打完高尔夫,打完网球,游完泳,吃完法国大餐,便躺在豪华别墅的全海景睡房呼呼大睡,半夜被自己突然变成穷光蛋的噩梦所惊醒。到那时,这个城市就再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我真的很怀念那个充满赚钱机会,充满创业激情,人人都做着发财梦的年代。那时没有移民,现在除了看别人炒楼,看别人发财,早已万念俱灰了。

葉曙明:丟什麼也不能丟臉!

中国人爱讲面子,是世界闻名的。最近在网上一段视频很火,大温列治文市政府打算在人口密集的黄金地段兴建快捷公寓,用来安置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引发当地很多居民的抗议。在列治文公共图书馆举行的一场听证会上,一名男子突然发飙,狠踹一位老妇人后逃逸。消息在网上炸开了,我留意看了许多华人的留言,发现大家最在意的,并不是这个事情的本身,而是这个踢人者是不是华人。 有人说他是中国留学生,也有人说他是华人大叔,太让华人丢脸了,大家辛辛苦苦建立起的海外华人勤勉、礼貌、自制的形象崩塌了。但也有不少人愤怒反击,说你怎么知道这人就是华人?他可能是韩国人、日本人,华人绝不背这个锅。什至有人说这是黑华人的阴谋,故意拍这么一段视频丑化我中国人。两种意见争论不休,大抵都是围绕着华人的脸面问题。 在警方公布这个事情的真相之前,我不想妄加猜测。但我想起不久前看到的另一则新闻,一位安省贵湖市华人中医师行医二十多年后,因涉嫌性侵八名病人,被控九项罪名。大家对踢人新闻的反应,有异曲同工之妙。我当时就很奇怪,这个医生是华人,是白人,是黑人,是任何人种,事情的性质会有什么不同吗?我发现不少华人首先想到的,不是这件事所涉及的伦理、道德、法律等等问题,也不是这些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问题,而是这件事给华人抹黑了,他们脸上无光了,这才是真正令他们感到气愤之处。如果这个医生不是华人,而是一位白人医生性侵了几位白人病人,华人还会关心这事吗?以前也不时看到华人在外国机场闹事,在国外的街道乱抛垃圾,或贪小便宜,或无理取闹的新闻,国内最常见的舆论谴责是“丢人丢到国外去了”。但同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国内,我却从来没见过有人说这是“丢脸丢到自己家里来了”,大家更多是熟视无睹,即使内心讨厌这种事情,也觉得是“家丑”。家丑不可外扬,也容不得外人批评。 自曝家丑是不爱国的表现,我就因为批评某些现象,被人质问过:“你看到那么多丑陋的东西,有什么解决办法?没有的话,你最好闭嘴。中国美好的东西比丑陋的东西多得多,你又看到了多少?”潜台词是只要你没本事治愈癌症,就不要说癌症不好;没患癌症的人比患癌症的人多得多,所以你不能说有人患了癌症。而外人批评你的家丑,则一律是种族歧视,什至是敌对势力恶意“黑我中华”。现在还在做中国梦,就已经这样容不得批评,万一这个梦实现了呢?那还不上天了?

中國古代最繁瑣的儀式是它!極盡鋪張

累人的旧俗 中国是有名的礼仪之邦,我曾经以为,古代最繁琐的仪式是,大概是上金銮殿见皇帝。其实不是,有一种仪式比见皇帝的仪式繁琐百倍,复杂百倍,冗长百倍,那就是见阎王。维系中国传统社会的,既不是宗教,也不是法律,而是礼仪。无论衣食住行,各有繁文缛节,对社会起著调控作用。在这样一个以“孝”为道德基础的传统社会里,长辈的去世,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超乎其他任何生活事件。因此,极尽铺张扬厉,也就不难理解了。 传统的丧葬仪式,必须经过报丧、入殓、成服、开吊、送柩一套程序,但并不以死者的入土为结束。相反,一套更繁复的仪式,这时才开始,并将持续两三年之久。按照广东旧俗,一位去世的长者入土以后,首先要做的仪式是“忏七”,超渡亡魂。然后是“作七”,从死的那天算起,每隔七日就做一次拜祭仪式,做足七七四十九日。在这四十九天内,每天早晚都要哭灵。父母死后的儿子,或祖父母死后的长房长孙,必须在家守制二十四个月,其间不得任官、应考、嫁娶。有的甚至“服勤三年。” 广东农村许多地方,以前有捡骨再葬的习俗。一排排瓦埕,叫“金塔”﹐据说里面装的是骷髅骨头。小时候顽皮的男生便远远地用石块投掷那些金塔。只听轰然一声裂开,埕里污水横流,赫然出现在眼前的,果然是一堆横七竖八的人骨。我在惊恐之余,亦很疑惑,不知一个人的身体是怎么塞进这幺小的瓦埕里,莫非先要“大卸八块”?后来才知道广东有“捡骨再葬”的风俗,即先把死者用棺入葬,等肉身腐化以后,再开棺把骨捡出洗净,入埕安葬。 在旧乡俗里,捡骨、洗骨是一种下贱的工作,通常由“细仔”担任。“细仔”其实是封建时代广府地区农村一种类似家奴的人。四邑地区称之为“细仔”,东莞则叫他们做“家山娣”或“二男仔”,香港有些地方叫他们做“下夫”,有些地方叫他们做“细民”。总之是一些身份低微的奴仆。 如今习俗似乎式微了,至少在进入了城镇化轨道的乡村,已不多见。我以为殡葬改革,不仅仅是指火葬还是土葬之别,还应该包括千百年来形成的殡葬民俗。现代社会,以法律维系。法律愈来愈详尽,礼仪愈来愈简化,乃必然趋势。移风易俗,形成新的民仪,制度和政令,才能畅行无阻。

葉曙明:再過50年,「吃」還能玩出什麼花樣?

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悦目的东西是艺术品,悦耳的东西是艺术品,悦嘴的东西也应该是艺术品。他的原话大意如此,可见“吃”对于广东人来说,实在是一种至高的艺术享受。 孙中山先生的话,听起来满有道理,但细细一想,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悦目和悦耳固然是艺术,但悦嘴,却不一定。我记得读中学时在农村分校,肚子饿急了,和几个同学冒着挨揍的风险,爬进榨油坊里偷花生麸(就是榨完油以后的花生渣子)吃,也觉得美味可口,十分悦嘴,但那绝不是什么艺术品。 为了活命的吃,曾闹出许多风波。上世纪50年代办公共食堂,走到哪,吃到哪,虽然没有名厨主理,也没有生猛海鲜,但不花钱啊,吃完了揩揩嘴,拍拍屁股就走,天底下有这么便宜的好事,就别苛求什么艺术了。结果是,没吃多久,就吃出祸来了,把粮仓都吃光了,然后就来了个60年代初的经济困难时期,大家只好吃蔗渣饼。那时我只几岁,虽然​​没吃过蔗渣饼,但营养肯定不良,我小时候的理想没一个能实现就是证明,我想当哲学家、医生、教师,都不成,我总怀疑是那时营养不良,大脑没发育好,落下个智商低的后遗症。 其实,谁不想生活富裕?谁不想吃也成为一门艺术?我看过一则故事:共产党土改带雇农斗地主,有人问雇农土改胜利后,你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雇农用无限憧憬的语气说:我希望能够像我们村的地主那样,饭后有一个水果吃。细细玩味,发觉其中的寓意非同一般。人们对吃的要求,已经出现质的飞跃了,他们不再仅仅是为了活命,而是指望把吃变成一种享受,一种愉悦,一门艺术。 我们这一辈,赶上了匮乏时代的尾班车,经历过早上4点多到市场排队买几条死鲮鱼、水果店没水果卖只好卖水马蹄、偷家里的碎冰糖当零食的日子,面对今天琳琅满目的生猛海鲜、鲍参翅肚,铺天盖地的川菜、潮菜、东北菜、法国菜、意大利菜、日本料理,凡是人能够想得出来的吃法都已穷尽了。我觉得,如果说吃是一门艺术,那么,现在这门艺术不仅登峰造极,而且有点走火入魔了。 我想象不出,再过50年,“吃”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50年后的人们听见我们说想吃大龙虾,会不会像我们今天听见那个雇农说,饭后想吃个水果那样?唉,想象力的贫乏,大概又是拜我大脑发育不良所赐了。当然,无论有多少海鲜酒家、多少名厨主理,多少山珍海味,我每天仍然只是在家吃猪肉炒白菜、豉汁蒸排骨。我相信,绝大部分老百姓,都和我一样,过着简单而平淡的生活。简单,生命就长久。再过50年,这些家常小菜,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的。这一点,我可以想象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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