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最繁瑣的儀式是它!極盡鋪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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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人的舊俗

中國是有名的禮儀之邦,我曾經以為,古代最繁瑣的儀式是,大概是上金鑾殿見皇帝。其實不是,有一種儀式比見皇帝的儀式繁瑣百倍,複雜百倍,冗長百倍,那就是見閻王。維繫中國傳統社會的,既不是宗教,也不是法律,而是禮儀。無論衣食住行,各有繁文縟節,對社會起著調控作用。在這樣一個以「孝」為道德基礎的傳統社會裡,長輩的去世,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超乎其他任何生活事件。因此,極盡鋪張揚厲,也就不難理解了。

傳統的喪葬儀式,必須經過報喪、入殮、成服、開弔、送柩一套程序,但並不以死者的入土為結束。相反,一套更繁複的儀式,這時才開始,並將持續兩三年之久。按照廣東舊俗,一位去世的長者入土以後,首先要做的儀式是「懺七」,超渡亡魂。然後是「作七」,從死的那天算起,每隔七日就做一次拜祭儀式,做足七七四十九日。在這四十九天內,每天早晚都要哭靈。父母死後的兒子,或祖父母死後的長房長孫,必須在家守制二十四個月,其間不得任官、應考、嫁娶。有的甚至「服勤三年。」

廣東農村許多地方,以前有撿骨再葬的習俗。一排排瓦埕,叫「金塔」﹐據說裏面裝的是骷髏骨頭。小時候頑皮的男生便遠遠地用石塊投擲那些金塔。只聽轟然一聲裂開,埕里污水橫流,赫然出現在眼前的,果然是一堆橫七豎八的人骨。我在驚恐之餘,亦很疑惑,不知一個人的身體是怎麼塞進這幺小的瓦埕里,莫非先要「大卸八塊」?後來才知道廣東有「撿骨再葬」的風俗,即先把死者用棺入葬,等肉身腐化以後,再開棺把骨撿出洗凈,入埕安葬。

在舊鄉俗里,撿骨、洗骨是一種下賤的工作,通常由「細仔」擔任。「細仔」其實是封建時代廣府地區農村一種類似家奴的人。四邑地區稱之為「細仔」,東莞則叫他們做「家山娣」或「二男仔」,香港有些地方叫他們做「下夫」,有些地方叫他們做「細民」。總之是一些身份低微的奴僕。

如今習俗似乎式微了,至少在進入了城鎮化軌道的鄉村,已不多見。我以為殯葬改革,不僅僅是指火葬還是土葬之別,還應該包括千百年來形成的殯葬民俗。現代社會,以法律維繫。法律愈來愈詳盡,禮儀愈來愈簡化,乃必然趨勢。移風易俗,形成新的民儀,制度和政令,才能暢行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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