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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15: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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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法院裁决

加拿大法院責令廉航Flair繳納6700萬元欠稅

  【星岛都市网】联邦政府已获得法院命令,允许其扣押和出售Flair Airlines Ltd.在亚省的财产,以收回超过6,700万元的未缴税款。 据《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报道,Flair发言人菲尔兹(Ashley Fields)表示,Flair因进口20架波音737 Max飞机而产生了税款,并已安排偿还所欠金额。 加拿大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做出这项裁决不到一年前,Flair曾被指拖欠租金,4架飞机遭租赁公司收回。 《环球邮报》获得11月23日的法庭文件显示,这家总部位于爱民顿的廉航欠下加拿大税务局(CRA)67,174,123.37元,外加罚款、利息和其他费用。 菲尔兹在周六的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我们与CRA制定了一项双方商定的付款计划,来支付这些进口关税,并且我们目前正在执行该计划。” 法院应税务部门的要求发出了扣押和出售令。该命令指示亚省执法或其他持牌机构“扣押并出售其管辖范围内的Flair Airlines Ltd的不动产以及可动资产”。 菲尔兹没有评论是否有任何Flair财产被扣押和出售,但表示,该航空公司的运营不受法院命令的影响,而且还款协议条款是保密的。她说,其中18架飞机(全部为737Max)是从2021年开始进口的。 加拿大税务局发言人蒂法特(Kim Thiffault)以私隐权法为由,拒绝回答有关问题。 Flair是一家总部位于爱民顿的廉价航空公司,租赁20架波音737飞机飞往国内、美国和热带目的地。该航空公司成立于2005年,由迈阿密777 Partners持有部分股份,并一直是该公司飞机租赁和融资的主要提供者。777 Partners周六没有回复媒体询问的电邮。 正当Flair出现税务问题之际,航空业正从疫情中复苏,但航空公司发现自己正面临激烈的竞争,因为近年来机票急剧上涨,而经济显示出放缓的迹象,行业参与者寻求提高市场份额。 根据航空数据公司Cirium的数据,加拿大国内航空业由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主导,到2023年,该公司将占据近一半的市场份额;其次是西捷航空(WestJet),占26%的份额;Flair拥有约10%的国内市场份额。 图:加通社 V6  

法院駁回Hudson’s Bay訴訟 封城容許大型零售店營業

【加拿大都市网】安省高等法院表示,安省推出封城措施的同时,容许大型零售店继续开门营业,属“智慧兼有效”,但对于产生更多人流则“值得商榷”。 安省高等法院驳回零售集团Hudson's Bay提出,安省政府推出封城措施的同时,容许出售必须品大型零售店可继续营业,政策出现互相矛盾的指控。 高等法院表示,减少社区传播,逻辑上被认为,只有必须品才可在商店内出售,公众亦只容许进入零售店内购买基本商品。 但高等法院法官表示,同意Hudson's Bay所指,某些封锁措施所容许的行为,是与减少社区传播的政策目标不相符。 但裁决表明,法院只确定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重启安省法》的批准;而法官则表示,该法案“显然是”。 多伦多及皮尔区于11月底封城后,Hudson's Bay于12月10日入禀法院,要求法院裁定在封锁措施下,仍容许部分大型零售店可继续开门营业的做法;而Hudson's Bay在宣布入禀后,已临时关闭12间分店。 约克区及温莎-Essex地区于12月14日封城后,Hudson's Bay亦临时关闭多4间分店。 (图片:加通社) T02

聯邦法院認為混合性取向 男同性戀可擔保女友移民

一名男同性恋者数年前获得加国移民身份后,在第三国与一名女异性恋者生下孩子,他提出担保母子移民的申请遭本国移民部拒绝。不过联邦法院法官最近推翻移民部的裁决,要求重审。法官更由此诠释家庭担保类移民中 “同居伴侣担保”(conjugal sponsorship)的含义。 指出“混合性取向夫妇”是完全有可能的。 据《加拿大移民通讯》(CIC News)报道,案中男子“A.P.”数年前只身来到加拿大,声称因其同性恋身份而在原籍国受到迫害。其后他成功获得了本国受保护人士身份和永久居留权。一段时间后,A.P.在第三国与一名异性恋女性朋友“A.M.”发生一夜情,并有了一个孩子。 虽然A.P.仍认定自己是同性恋,但二人决定以夫妻身份共同养育孩子。由于A.P.无法回到母国,而他们迁往第三国或在第三国结婚的努力也失败了,A.P.因此寻求通过加拿大移民类别中的家庭团聚类别来担保这个孩子,并将A.M.作为其伴侣来担保。 但A.P.的申请遭加拿大移民官员拒绝。他随后向移民与难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的移民上诉处(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简称IAD)提出上诉。IAD维持了该移民官员的决定,即A.M.不是A.P.的同居伴侣,因此不能担保她。 分析指联邦政府不会挑战裁决 A.P.就移民上诉处的裁决上诉至联邦法院。法院裁定移民官员的决定不合理,将A.P.的申请发回给另一名移民官员重新裁决。 联邦法官弗勒(Fuhrer)认为,上诉处坚持A.P.和A.M.不是同居伴侣是错误的。 她在裁定中指出,尽管A.P.和A.M.的性取向不同,但享有亲密性关系。 弗勒援引1999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审理的一宗关于同性伴侣权利的里程碑意义案例,指出“混合性取向夫妇”是完全有可能的。 分析人士认为,A.P.的个案诠释了加拿大政策和司法系统的诸多方面,例如公民可以挑战一项他认为不公的联邦政府裁决;法院可以独立地干预一项裁决,决定其合理性进而将之推翻;本国法律已逐渐明确,以性取向作为歧视一个人的理由是不可接受的;国民对家庭的认识,已从传统的异性恋夫妇,扩展到同性夫妇以及未正式结婚的伴侣,例如A.P.和A.M.的情况;其他个案的先例,可以作为重新认识当前个案的一个基础。 A.P.和A.M.的案子已发回给移民官,现届联邦政府强调捍卫性少数群体的权利,似乎不太可能以任何方式挑战联邦法院的裁决。 分析人士认为,法院对这一开创先河案例的裁决,既大胆又立足于加拿大的法理,既源于法律,又塑造了法律,让人们在其中看到了本国政策和法律的对话性、解释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