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都市网】截至上周,一些加拿大人已经能够在有关微软公司和微软加拿大公司的集体诉讼中提出索赔。
根据法律文件,微软公司从事了他们所谓的“反竞争行为”,导致其操作系统自1988年以来价格上涨。
根据诉讼明细,被告微软公司与卑诗省、安省和魁省的法院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扣除各种费用,如税费和各家律师事务所的费用,总和解金额为40993.61万元。
要符合条件,你必须是2016年5月25日之前成为加拿大居民,并且在1998年12月23日至2010年3月11日之间购买了微软软件许可证。
这包括微软生产的一系列软件版本,包括Word、Excel、Office(包括任何更新版本)或MS-DOS软件或Windows操作系统的版本。
任何购买了包含任何此类软件的计算机的人也可以提出索赔。个人最高索赔金额为250元。(都市网Rick编译,图片来源星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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