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上訴庭維持裁決 海外買家稅合法

加拿大都市网

卑诗上诉庭裁定海外买家税并非歧视。 星报图片

【加拿大都市網】卑詩上訴庭維持早前裁決,即卑詩省府對外國買家徵收的「海外買家房屋轉讓稅」是合法的,而非歧視。

6月29日,中國公民李靜(Jane Li)的上訴被三位法官格里芬(Susan Griffin)、福伊特(Peter Voith)和費舍爾(Barbara Fisher)一致駁回。

李靜的集體訴訟提出三個關鍵理由,包括外買家稅違反《憲法》和《公民法》,因為它沒有履行加拿大的自由貿易義務;其次,根據《自由與權利憲章》,它是具有歧視性的,尤其是對中國公民。

不過,費舍爾認定,卑詩省最高法院大法官鮑登(Gregory Bowden)在2019年作出的判決是正確的。

首先,卑詩省政府在土地權利方面擁有廣泛而重要的權力。其次,利用外資購買卑詩省住宅房產不符合跨境商品貿易的正常範疇。最後,李靜沒有證據顯示稅收直接或間接地根據公民身份或國籍進行區分。

費舍爾認為之前的裁定是合理的,因為它依據的事實是,該稅適用於所有外國人,其主要目的是幫助實現卑詩省住房的可負擔性。

2019年10月25日,鮑登裁定:「認為外國人大幅推動大溫地區房價上漲的觀點既不是刻板印象,也不是過去種族主義政策延續。」專家們一致認為,外國資本的流入對大溫房價上漲具有顯著影響。

李靜認為,亞洲人,尤其是中國人,比其他國家的人受到更多的歧視。鮑登沒有考慮其最初提交的證據,其中有一部分來自卑詩大學教授余全毅(Henry Yu)的一份報告,他認為,現在對外國買家徵收20%的稅,類似於過去政府針對亞裔的種族主義政策。

費舍爾指出,余全毅的報告的歷史部分是不必要的,其論點缺乏對原始資料的參考。費舍爾認為鮑登應該把余全毅的報告包含在內,但是這樣做也不會有甚麼不同。

費舍爾說,不管歷史錯誤如何,但今天卑詩省的亞裔同樣受到高房價的困擾。

事實表明,2013年至2017年,外國資金是促成大溫地產市場極其繁榮的因素之一,儘管其中絕大多數資金來自中國。

卑詩省府在2016年8月徵收海外買家稅之前就開始在卑詩省大部分城市地區收集數據。鮑登指出:「第一個完整月的數據收集結果顯示,大溫地區9.7%的住宅交易涉及外國人。這意味着交易價值為885,393,373元,在溫哥華,這一比例是10.9%,本拿比為17.7%,列治文是18.2%。

2013年李靜來到加拿大,在沙省大學完成公共管理碩士學位,之後去了卑詩省。2016年7月13日,她以55.9萬元的外加27,995元的房屋轉讓稅在蘭里購買了一處房產。由於李靜既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也不是加拿大公民,她還需要額外繳納83,850元的海外買家稅。

V33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卑诗省要求医院设毒品使用区 引发全国反对

检查彩票!7千万巨奖彩票在北约克售出!

多伦多市民可免费领一棵树在院子里种植!

郭晶晶重游西安获赞似大唐公主 街头拎木棍狂捅一物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