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聯名借房貸 15%買家稅不能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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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一位华裔学生以3,110万元,购入温哥华豪宅。田土厅文件显示,该学生拥有物业的99%业权。 资料图片

早前有一位華裔學生以3,110萬元,購入溫哥華豪宅。田土廳文件顯示,該學生擁有物業的99%業權。 資料圖片

15%的「非居民投機稅」令不少留學生對安省房地產市場卻步。多倫多大學網頁
貸款專家王紅雨指留學生與擔保人需聯名登記產權證及貸款才會放貸。
溫哥華留學生李晶提集體訴訟,促省府停止徵收海外買家稅。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文琪

省長韋恩4月20日宣布安省對海外買家徵收15%的「非居民投機稅」(Non-Resident Speculation Tax,NRST)後,新政推出一個月,相當一部分想要炒房的海外買家被拒諸門外。對留學生而言,雖然新政對留學生購房有特別優惠,但部分需要父母擔保才能申請貸款的留學生,因為銀行要求父母的名字必須上產權(Title),有可能令他們失去兩年後獲退回NRST的優惠,政府對新政策存在的認識盲區也是語焉不詳。

來加拿大讀書的中國留學生,近年也逐步加入買房大軍。家長不再單純對孩子的教育投資,在孩子念書的同時,他們會在加拿大投資買房屋,幾年後當物業升值後,還可以把孩子的留學費賺回來。
安省政府推行NRST新政後,有留學生反映享受不到優惠,煩惱卻添不少。新政策規定,外國人買房後可獲得退稅的條件,分別是:外國人買房後4年內成為公民或永久居民;外國留學生購房後在政府認可的大學或學院以全日制身分學習2年;持工簽的外國人購房後在安省合法工作超過1年。在滿足上述條件後,申請退稅者還必須確定所購物業用來自住,而且在此期間必須由業主或配偶所擁有。

擁有百分百業權才可退稅

滿地可銀行貸款專家王紅雨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證實:「拿學簽、工簽的非居民,我們要求必須將他們的擔保人聯名放上產權、聯名上貸款。這個叫共同簽署(co-sign)。有一兩個銀行不要求共同簽署,家長可選擇做擔保人(guarantor),就是說父母可用他們的收入作擔保,但名字不上產權證。有銀行是這樣做的,但是很少。滿地可銀行的要求是必須要都上,這1%要是沒有的話也不會放貸給留學生。但現在這個情況就和NRST掛鈎,假如現在留學生買房,兩年時間到了可以申請退稅,其中一條要求孩子100%擁有產權。但是如果做貸款時,父母上了1%的產權後,這種情況下在兩年之後,如果父母沒有轉成永久居民,哪怕孩子有身分,也要不回NRST,因為你不是絕對擁有產權。這個事實我們一定要和公眾說清楚。有些貸款經紀說『你先做吧,到時候再說』是不對的。留學生還在這裡用學簽上學,父母根本不是移民,怎可能在兩年內那麼快成為移民?這個時候rebate就拿不回來了。」

父母在華信用度不足以擔保

王紅雨表示,之所以會有1%產權情況出現,是因為申請人不能滿足貸款資格,共同簽署人(co-signer)或擔保人可為貸款做擔保,幫助申請人完成貸款審批。這兩種區別在於共同簽署人在產權證上,擔保人則不在,但是擔保人必須擁有更多信用度(credit worthy),因為擔保人確保整個貸款。很多留學生的父母不在加拿大生活,對很多金融機構來說並不是「極具信用度」,因而在很多貸款申請過程中,會有銀行要求父母擔保必須共同簽署上產權,不是僅僅成為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