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女称练法轮功受迫害 申难民遭拒上诉准复核

加拿大都市网

■■联邦法院法官批准申请人的司法复核申请。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讯
 

一个华裔女子以在中国练习法轮功为由,来到加拿大后申请难民保护,然而遭加国难民保护局驳回,表示不相信申请人是真正法轮功学员,又指申请人呈上的中国公安部传票属伪造。申请人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经过审理,联邦法院批准申请人司法复核申请,理由是难民保护局对申请人所提交中国公民部传票没作出仔细分析和合理考虑。

申请人刘思云(Siyun Liu,译音),中国公民,声称自2016年以来练习法轮功。2017年8月,中国公安局突击搜查她所属的练习小组,并逮捕了一些学员。她逃脱并躲藏起来。在蛇头的帮助下,她获得了美国旅游签证及前往加拿大。抵达加拿大后,她提出了难民申请。

在2017年12月22日,难民保护局认为申请人未能充份显示她是真正的法轮功学员,一旦返回中国,会受到中国当局迫害,同时申请人不符合公约中难民的定义。

难民保护局指出,申请人能够回答一些有关法轮功的事实问题,可是对法轮功的概念问题,未能作出确切的说明。尽管申请人呈交了两封发自加拿大法轮功学员的信件,不过当局未能确定其中一封信的发信者身分,而另一封信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确定申请人是真正的法轮功学员。

难民局未对传票仔细分析

申请人向难民保护局呈交了中国公民部向她发出的传票,声称她一旦返回中国,可能遭受迫害。难民保护局认为这些文件很容易被伪造,传票也很少在中国执行。此外,难民保护局特别指出,没有中国公安部发出的跟进传票,所以得出结论,申请人并没有被中国公安局通缉。

此外,难民保护局称,申请人取得美国旅游签证,并使用中国护照前往,然而申请人就她非法进入加拿大之后护照下落的供词,存在矛盾。

因此,难民保护局认为申请人所说不可信,既非真正的法轮功学员,也没有被中国公民部通缉,传票属伪造。

申请人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指难民保护局对传票的处理不合理,导致了作出明显毫无根据的结论。

个案于今年8月27日在多伦多聆讯,法官麦克唐纳(Ann Marie McDonald)在9月19日裁定,难民保护局没有对传票作出仔细分析,包括没有考虑到传票本身的任何特征,例如其格式、文字、发出机构和印章或印章,而是很大程度上根据部分中国难民申请中存在伪造文件,作为对申请人的结论,因此批准申请人的司法复核申请,难民保护局去年12月22日作出的决定被搁置,事情由另一成员重新考虑。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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