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是否被引渡?1月30日是最後期限!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都市網金石報道: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應美國政府司法互助要求逮捕在溫哥華轉機的中國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12月11日加拿大法官裁定孟晚舟獲得保釋。

保釋的法官要求孟晚舟在2019年2月6日回到法庭,確定訴訟的進一步日期。同時提到給美國方面60天的時間提出正式的引渡申請。

截止目前,美國方面仍沒有提出正式的引渡申請。

按照12月1日的逮捕時間計算,那麼加拿大方面給出的最後截止日應為1月30日。

按照加拿大法官早前的解釋,如果美國方面在1月30日前沒有提出正式引渡申請,孟晚舟則應該被無罪釋放。如果收到美國的正式引渡申請,加拿大方面則展開聆訊,仍然有可能否決美國的引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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