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担保小三与儿来加 华裔男接递解令上诉驳回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来源:星岛日报
■■华汉涉违反移民条例被当局发出递解令,再以人道理由上诉,遭联邦法院驳回。星报资料
 
星岛日报讯
 

偕元配与女儿从中国移民加国的58岁男子,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后与元配离婚,欲担保他在中国时的婚外情女友及与他所生儿子来加;因难民及移民审批办事处否决其申请,更指他申请移民时没有真实披露有另一儿子在中国,涉嫌违反移民条例向他发出递解令。华汉以人道理由上诉,已遭联邦法院以理据不足驳回申请。

该名58岁于2004年与首任妻子与女儿申请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并于2006年获批移民资格的华裔男子,去年他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认为审核其担保第二任妻子、非亲生女儿及亲生儿子移民加国移民部办事处人员,拒绝他的申请且向其发递解令违反人道立场而上诉。

三子女分别由不同人所生

据联邦法院文件判词称,上诉男子现年58岁,有3名亲生子女,包括现年32岁与首任妻子所生的女儿,且女儿已有3名子女;一名据他所说早于中国时与“外遇”女子所生、现年15岁儿子;及另一在他移民本国后,与情人关系华人女子所生下三四岁的儿子。

文件指上诉人在2004年与元配妻及女儿以投资移民形式申请移民,于2006年获批移民资格,在翌年到本国定居,但抵加2周后与元配妻离婚,二人最终在4个月后即2007年7月正式离婚;上诉男子在2个月后,与早在中国时为其“外遇”的女子结婚,成为其第二任妻子,在同年11月欲以担保形式,申请她与其于中国所生儿子到本国居住。

负责审批移民申请的联邦难民及移民部位于怡陶碧谷的办公室,指上诉人在与元配共同申请移民力国时,从来没向移民部披露在中国育有另一儿子,认为他从一开始没有向移民部坦白其家庭状况而不予批准。

聆讯扯出另有情妇和一子

华汉在移民部对其担保人申请聆讯中表示,在2006年获批移民本国时,连自己也不肯定与“外遇”所生的该名儿子,是否真的是亲生儿子而没有披露。

由于移民办事处以其申请移民资料不诚实,考虑褫夺其移民资格,华汉在聆讯中称与一名正与丈夫办离婚手续的华妇是情人关系,二人更在多伦多诞下一儿子;他表示若他被递解返中国,基于人道立场及他是家人经济支柱为由,希望移民部允许其担保移民申请。

移民部审批办公室认为申请不涉及人道理由,而是有关申请人本身的诚信,与其担保者之真正身分问题,因而否决申请。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出人意料的发现!绿叶蔬菜竟然是食源性疾病主要来源

大号记忆棉碎枕头2件套 原价79.99打折仅售49.99

缓解关节疼痛!姜黄素补充剂90粒装特价26.96

网红黄金眼膜24对装 原价27.95打折仅售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