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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進步保守黨去年上台後不久,即宣布取消電動車補貼計劃,令到不少車主大失預算。星報
安省政府多年前開始推出電動車補貼計劃,車主可以獲得最高1.4萬元的回扣。可是去年7月,進步保守黨政府上台不久,就宣布取消該計劃,不少由於有補貼而購買了電動車的省民,因而未能趕及申請補貼,令到他們大感不滿。
專家表示,特別是大額消費,民眾應考慮是否物有所值,而不宜側重考慮補貼或優惠。
在2018年6月底的安省省選中,進步保守黨成功擊敗自由黨,執掌政權。省府隨即於同年7月3日宣布,由7月11日起,取消於2010年開始推出的電動車補貼計劃。
不過,省府仍給予60天的過渡期,容許部分車主繼續獲得補貼,包括7月11日或之前已經出車,並於該日或之前註冊,以及領了車牌的電動汽車,以及7月11日之前已經在汽車代理商的停車場的存貨(inventory),或者汽車經銷商在7月11日或之前已向車廠落單訂購,並於9月10日前交車給買家,並於該日或之前註冊及領車牌的電動汽車。
換言之,購買代理商存貨,並且在9月10日前出車的車主,仍然可獲得省府最高達1.4萬元的補貼。
考慮到可以獲得省府補貼,賈夫丹(Hooman Javdan)於2017年6月訂購了一部福士電動車Volkswagen e-Golf,直至2018年9月6日,他才正式出車,辦理註冊手續及領有車牌。
專家建議大額消費應考慮物有所值
賈夫丹於9月11日申請最高1.4萬元的補貼,至今年2月28日,他獲悉申請被拒,令他大失預算。
另一個安省省民高塔姆(Kapil Gautam),於2017年8月訂購了一部福士電動車,由於未能趕及申請補貼最後限期,結果也被省府拒絕給予1.4萬元的補貼。
《星報》(The Star)消費者專欄撰寫人羅斯曼(Ellen Roseman)批評,省府取消電動車補貼計劃太過倉促,冀望安省政府聽取省民的聲音,重新考慮恢復計劃,或是酌情處理部分申請個案。
她表示,未趕及申請補貼的電動車車主,也可以考慮向安省申訴專員辦事處(Office of the Ombudsman of Ontario)作出上訴。
無論如何,羅斯曼建議,民眾在作出大額消費時,不應該側重考慮有政府補貼。也就是,假如沒有任何補貼,也值得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