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警方提醒家長,高爾夫球車只供高爾夫球場使用,不可用來接送學童上學。
西溫哥華警察局周三(16日)表示,一名男子在市內街道上有「創意」地使用交通工具,結果為此付出代價。
警方在社交平台發文道:「接送學童有正確和錯誤的方法。如果你的計劃涉及高爾夫球車……那你就要重新計劃。」
西溫警方表示,該輛高爾夫球車在Haywood Avenue 2400號路段被截停時,車上載有一名未成年人士。
涉事高爾夫球車其後被拖走,司機也因沒有汽車保險或安全帶,收到三張違例告票,合共罰款765元。
警方警告說,高爾夫球車不符合道路行駛規定,亦缺乏其他必要安全設備,包括方向燈、煞車燈及倒後鏡等。高爾夫球車的設計不適合與其他車輛一同在道路上行駛,即使在交通較不繁忙的街道和學校區亦不例外。
西溫警方表示,希望「不會再看到這種情況」。
圖:西溫哥華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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