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望成立国家证券监管机构 可没那么容易!

加拿大都市网

■■各省拥有不同的证券法规,令企业营运成本增加。星报

综合报道

加拿大是G20国家中唯一没有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的国家。根据加拿大最高法院上周五的一项判决,联邦政府有权成立国家证券监管机构,为成立这类机构扫除障碍。但有专家指出,要在加国设立证券监管机构,仍然困难重重。 

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推翻了魁省法院较早时的判决。最高法院表示,联邦政府有权成立一个全国性的证券监管机构,并称制订相关的联邦法律,符合宪法原则。不过,最高法院亦指出,各省和地区政府有权选择是否加入该监管机构。

加国商界多年来一直争取成立全国性的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此举会使本国的金融市场更有效率,营商成本也可以降低。

不过,西安大略大学(Western University)商学院教授大众特( Stephen Foerster)指出,虽然司法障碍已消除,但政治阻力将会更大。他说,尽管政客认同监管机构所带来的好处,但如果真的成立这类机构,他们却不大愿意,因为这等于要求他们公开与其他省份的经济争议。

各省有不同证券法不利经济发展

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 of Toronto)法律学系教授阿南德(Anita Anand)表示,对于持有投资的民众来说,成立监管机构十分重要。她建议,监管机构内应包含投资者咨询委员会,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不过,魁省财政厅长吉拉德(Eric Girard)声称,金融体系很重要,魁省在这方面会坚决保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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