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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報告指出,事隔7年,省衛生廳仍未落實有關規管長者護理設施標準。網上圖片
卑詩申訴專員辦事處(The Office of the Ombudsperson),周一發表報告,批評省政府仍未落實7年前提出的長者護理建議,包括制定長者護理設施的規管標準。
2012年2月,省申訴專員辦事處發表名為《最佳護理:卑詩省長者獲得正確護理》(第2部分)報告,在長達400多頁報告中,提出了176項建議,旨在改善長者居家及社區護理、居家支援、協助生活及居住護理等多方面服務。
申訴專員喬克(Jay Chalke)表示,儘管省衛生廳及衛生機構已經採取了多個步驟,改善長者護理服務,但仍有許多建議至今未有落實。
其中報告建議省衛生廳,應該與各個衛生機構協商,最遲在2014年4月1日前,制定適用於所有長者護理設施的具體規管標準,包括:洗澡頻率、牙齒保健、求助鍾回應時間,以及配合文化背景的護理服務。
喬克強調,他們將會繼續推動政府積極採取措施,改善本省長者護理服務質素,並且收集省民的相關投訴及意見。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