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紋「不要復蘇」還該不該搶救?原來在加國可以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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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胸前纹有「不要复苏」字句。互联网
■病人胸前紋有「不要復蘇」字句。互聯網

綜合報道

救傷扶危是醫生的天職,但一位胸前有「不要復蘇」(do not resuscitate)字樣紋身的昏迷病人,卻令醫生的職業道德置於兩難境地。原來加拿大的病人可對自己在病危時是否進行復蘇搶救,做出預先安排。

據CTV電視台報道,近日一宗發生在美國邁阿密醫院的事件,給醫生出了很大的難題,同樣也為加人提供了參考。當昏迷的病人被送到醫院時,醫生應盡所能搶救使病人復蘇。但如遇到一個胸前紋有「不要復蘇」字樣的病人,醫生又該怎樣做呢?

這正是邁阿密傑克遜紀念醫院一個醫生團隊最近面臨的困境。一位70歲的病人被送到急診室時,呼吸困難,血壓持續下降,血液酒精濃度很高。他還有COPD(慢性阻塞性肺病)病史,糖尿病以及稱為心房顫動的心臟病。

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發表有關此事的文章中,該醫生團隊稱,他們最初決定不理這個紋身,開始試圖為病人進行復蘇搶救。他們是依據「面對不確定時,不要選擇不可逆轉的道路」原則。

但醫生說紋身給他們留下了職業道德的辯論。他們是否應該把紋身解釋為該男子真正的願望?如果紋身之後他改變主意呢?在這種情況下,醫生的法律義務是什麼?

加醫生可助病人起草「指示」

醫生最終無法使該男子復蘇來詢問他的意願,也無法與他的親屬取得聯繫。但是他們注意到,這個人已經明確地做了「極大的努力」,使他的臨終願望被人知道,因為在他的「不要復蘇」的紋身中的「不(not)」字下面加了橫線作為強調,而且還加上了自己名字的首字母作為簽名。

醫生找來了醫院的社工來討論這種情況的倫理標準。在討論後,團隊決定假設紋身表示該男子的真實偏好,並且為該男子寫了一個DNR(Do Not Resuscitate)的醫囑。不久之後,社工團隊了解到,該男子確實曾簽署了佛羅里達州官方的DNR命令。醫生報告說,該男子整晚病情惡化,沒有接受心肺復蘇法或氣管插管來幫助呼吸。

原來在加拿大也有類似政策,加拿大醫學協會的政策是,如果病人要求做出「預先指示」,詳細說明在他們無能力的情況下,他們想要或不想做什麼醫療程序,醫生應該協助他們起草這些指示,尊重他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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