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律師會裁定 華裔律師郭紅專業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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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面对纪律聆讯。资料图片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律師會裁定,列治文華裔律師郭紅專業失當,明年3月進行紀律聆訊。

11月4日的裁決稱,郭紅未能適當地監督簿記員,不當地把信託會計委派給該個下屬,而她沒有使用最佳方法來運作常忙碌的工作,加上使用預先簽署的空白信託支票,違反律師會信託會計規則,給該個僱員有機可乘,盜取750萬元。

2016年12月,郭紅指控她的簿記員李子昕從律師樓的信託賬戶中,盜取了750萬元,涉及100個客戶,並透過物業和賭場洗黑錢,再逃往中國。儘管郭紅表示過,她的錯誤在於錯信了員工,而後者利用她的信任來進行複雜的騙局,但是律師會較早前曾指出,由於李子昕是信託賬戶的獲授權者,發生750萬元被偷走的事件,顯示郭紅未能適當地監督下屬。

律師會在裁決中指出,雖然盜竊額為750萬元,但銀行實際上只支付了670萬元,因為最後一張支票是在清算前被銀行發現有問題。專家小組發現,郭紅的大量工作使她未能對會計部門和員工進行適當的監督。

裁決稱,在2016年3月休假兩個星期之前,郭紅簽署了空白的信託支票,並交給李子昕。郭紅聲稱其中一些空白的支票是偽造的,但在2月和6日進行的10天聆訊上,沒有提供證據。

裁定指出,該簿記員通過把偽造的存款,記入他利用一個前運輸助理的名義建立的信託賬戶分類賬中,從而誇大了可供提取的表觀餘額,來策劃整個盜竊案。在2016年4月1日,郭紅找不到該簿記員,然後在查看她的每月信託報表時發現數百萬元被盜。

到2018年初,郭紅已經從來自保險單中的400萬元及來自家庭的260萬元,存放入信託賬戶,還給失竊的信託賬戶。

裁決又稱,郭紅在發現盜竊案後,曾在沒有足夠的存款來用於其他客戶時,不當地提取了另外3個客戶的的信託款項,金額超過64.9萬元。

此外,根據裁決,儘管郭紅存入了169萬元來自家庭的資金,但是這些資金並未分配給特定的客戶或客戶檔案,這使得很難確定實際存入的資金數額,而且大部分資金已用於結清其他交易。

還有,郭紅把近1.97億元存入了一個信託帳戶,但透過未由第二個簽署人簽署的支票提取了727萬元。

紀律聆訊擬定於明年3月舉行,為期兩天。假如律師會聆訊小組裁定郭紅行為不當,郭紅會面臨紀律分,處以譴責、最高5萬元罰款、執業條件或限制、暫時停牌甚至取消法律專業資格。

郭紅最初於1993年來到加拿大,在溫莎大學攻讀法律,曾在中國中央政府的國務院工作。在2018年10月,她競選列治文市長,聲稱該市需要降低罪案率和改善交通,同時促進與中國的文化聯繫和貿易,結果她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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