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僑離台逾2年戶籍遭遷出 僑委會疫期助保權益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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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委员会委员长童振源,向疫情中无法返台侨民提供协助并释疑。受访者提供

【星島綜合報道】新冠肺炎疫情自2020年初起肆虐全球,許多旅外台僑為免搭機返台途中遭感染,至今無法返台,導致出境超過2年戶籍被強制遷出,擔心全民健保加保資格將受影響。台灣的僑務委員會周四(28日)表示,因陸續接獲眾多台僑反映,該會已協助向台灣相關主管機關爭取權益保障。

僑委會表示,考量戶籍遷出後,受影響項目不只有全民健保,還有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率、地價稅率及投票等都與是否設籍有關,該會於2020年12月間,已經先行函請衞生福利部及財政部,就全民健保及個人綜合所得稅暨地價稅等優予研議因應措施,並於2021年1月15日由副委員長徐佳青,邀集內政部、財政部賦稅署、勞動部及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及中央健康保險署等相關機關代表召開研商會議因應。

經過各機關代表充分交換意見,除了戶籍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有明文規定難以彈性處理外,其他如國民年金暨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及地價稅等均有權宜措施,該會已彙整相關資料置於官網「最新訊息」專區,供台僑點閱周知,以下為各要項重點整理:

*國民年金及勞工保險老年給付

只要每年寄送經過駐外館處驗證的身份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到勞保局,通過審核就可繼續領,過期也可回溯。

*全民健保

  1. 離開台灣超過2年,戶籍被強制遷出就會退保。戶籍遷出後2年內回台馬上恢復戶籍,立即就可以再加保,不用等6個月。
  2. 離開台灣超過4年,返台後在國內受僱工作可立即參加健保,或是恢復戶籍滿6個月也可再參加健保。
  3. 如有全民健保再加保問題,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健保局也將視個案狀況協處。

*個人綜合所得稅

現行制度分為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居住者」每年5月份結算申報,依所得級距適用累進稅率5%~40%;「非居住者」采就源扣繳,由扣繳單位就每筆收入先行扣繳所得稅,無須再申報。就身分之認定如有疑義,建議依前一年度申報方式先行申報,如果國稅局審核結果和原來申報的不同,可以再申復,財政部賦稅署已經通知各地國稅局依個案情形分別處理。

*地價稅率

109年度: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征地價稅者,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自用住宅設有戶籍,當年度因故遷出戶籍,109年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征地價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

110年度:110年9月22日前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自用住宅辦竣戶籍並提出申請,經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准者,110年仍然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征地價稅。

 

(圖: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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