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著名的溫哥華律師事務所被法院判處近7萬元,因錯誤地解僱了一名剛畢業的學生,該學生在被解僱後一度成了無家可歸者。
CBC報道,法官判定2016年從法學院畢業歐佳娜(Melissa Ojanen)在專營交通法規的Acumen Law Corporation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受到僱主欺凌。
她本獲聘為12個月的實習生,其中包括為期10個星期的專業法律培訓課程。但後來Acumen律師事務所的創辦人多羅申科(Paul Doroshenko)懷疑歐佳娜經營一個專門撰寫交通駕駛問題的博客網站後就解僱了她。被解僱的她沒能獲得其他實習機會,也無法參加律師考試。
(Paul Doroshenko是溫哥華著名的律師。 圖:CBC)
多羅申科指責該學生違反合同、盜竊、非法侵入和錯誤使用屬於該公司的營銷材料。但法官駁回了這些指控,指這些指控「毫無根據」,還認為多羅申科是以不成比例地手段欺凌歐佳娜。判決書上寫道:「我發現他決心懲罰歐佳娜以保護Acumen的競爭地位。』
法官又說,公司對歐佳娜提出的控訴並不是透過郵件信函,而是當著她同學同僚的面,這是「不必要的,是殘酷的。」
歐佳娜失去工作後,無力支付房租,只能睡在汽車內長達 3個月,後來其分居的丈夫收回汽車後,她甚至流落街頭,直到父母帶她回家。
法官認為Acumen的解僱對歐佳娜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因此判Acumen須賠償5萬元,工資損失的賠償金為18,9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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