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若不滿房屋評估價可於2月1日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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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若对评自己物业的估价不满可以上诉。王学文摄
市民若對評自己物業的估價不滿可以上訴。王學文攝

【星島記者報道】如果市民認為其房屋評估價不能反映其2020年7月1日的市場價值,可以在1月份通知卑詩物業估價處,若仍對結果不滿,可以在2月1日前提出上訴,財產評估審查小組會進行獨立審查。不過受疫情影響,卑詩物業估價處前台已經關閉,市民需要通過電話或網上方式進行聯絡。

卑詩物業估價處發言人梁楨怡表示,屋主可以在https://www.bcassessment.ca 網站上找到很多與自己的物業相關的信息,包括許多與評估有關的問題的答案,如果仍然認為物業評估價不能反映2020年7月1日的市場價值,或在網站的相關信息中發現不正確的信息,屋主在正式上訴之前,應先聯繫卑詩物業估價處,電話是1-866-825-8322。

如果經過溝通後仍有問題的,屋主可以進行上訴,也就是要求財產評估審核小組(Property Assessment Review Panel)進行獨立審核,提交上訴的截止日期為今年2月1日。

根據卑詩物業估價處網站,上訴需要提供進行審核的原因、估價通知書中的上的編號、物業地址、法律描述、屋主姓名、郵寄地址、白天時間的聯絡電話、是否擁有物業的證明,如果有代理人還要提供代理人的全名和電話。

如果仍對審核結果不滿,省民還可再向物業評估上訴委員會(Property Assessment Appeal Board)提出進一步上訴,提交上訴的截至日期為每年的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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