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雖為象徵性國家元首 職位懸空對大選亦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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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瓦格纳。星报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瓦格納。星報

【星島綜合報道】現年57歲的前太空人帕耶特(Julie Payette),成為史上首位請辭的加拿大總督,聯邦政府往後會如何處理她留下的空缺呢?

本國總督經總理提名後由女皇委任,任期一般為五年,帕耶特任期原定至明年10月才屆滿,她突然宣布辭任,總督一職暫時懸空,依法將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瓦格納(Richard Wagner)出任政府管理人(Administrator),暫代其職務,直至新總督上任為止。

雖然過去從未出現總督辭職,但由最高法院大法官暫代總督職務已有先例,於1940及1967年,時任總督John Buchan及喬治瓦尼爾(Georges Vanier)分別於任內逝世,兩次均由大法官暫代其位。

1999年,總督Romeo LeBlanc (即現任聯邦樞密院議長兼政府事務部長勒布朗(Dominic LeBlanc)的父親)因健康問題,在任期完結前要求提早離任,但職位並無懸空,他任職至繼任人伍冰枝(Adrienne Clarkson)履新才離任,做到無縫交接。

總督作為女皇的代表行使國家元首權力,惟職務多屬象徵性,即使任內離職,亦不會構成憲制危機,但若然職位從缺時間太長,亦對可能於今年內舉行的聯邦大選造成影響。

滑鐵盧大學政治學教授麥克法倫(Emmett Macfarlane)指出,總理應該想儘快物色可向女皇推薦的新總督人選,因為如果交由司法首長作出批准舉行大選及籌組新政府的決定,情況並不理想。

「儘管只是象徵性的決定,但由司法部門首長擔任決策角色,對維持行政及司法權力分立的基本原則,始終不太妥當。因為,當中無可避免地會牽涉到政黨政治。」

麥克法倫認為,總督職位暫時從缺,雖不大可能導致現於下議院並無多數議席的自由黨政府在短期內倒台,但有理由促使杜魯多儘快找人填補空缺。

本國雖然未發生過總督請辭的事件,但歷史上亦有一些近似個案。1900年,卑詩省省督麥金尼斯(Thomas McInnes)被撤職。2003年,同是作為女皇代表的澳洲總督霍林斯沃思(Peter Hollingworth),因對布里斯班大主教性醜聞案的處理手法受到批評,宣告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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