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槍擊案兇手因精神問題被判毋須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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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裁定雷蒙德毋须负刑事责任。加通社
陪審團裁定雷蒙德毋須負刑事責任。加通社

兩年前在紐賓士域省弗雷德里克頓市(Fredericton)製造4死槍擊案的槍手雷蒙德(Matthew Raymond),因精神原因被法院判定毋須負刑事責任。

據Global News報道,在為期9周的庭審里探討了案件對社區、受害者家庭帶去的傷害,以及槍手精神疾病的嚴重程度等。11位陪審員在審議的四天才做出不追究兇手刑事責任的裁決。案件判決宣布後,案件受害者親屬在庭上相擁抽泣。雷蒙德並未說話,只是低頭拭淚。

案件發生在2018年8月10日,時年48歲的雷蒙德在自家公寓窗後開槍打死了路過的一對情侶——42歲的羅比喬德(Donnie Robichaud)和32歲的懷特(Bobbie Lee Wright),又槍殺了隨後趕到的兩名警察,45歲的科斯特羅(Robb Costello)和43歲的伯恩斯(Sara Burns)。雷蒙德被控4項一級謀殺罪名,他之後被診斷出患有精神分裂症和妄想症。

科斯特羅的遺孀Jackie McLean當日特地穿上藍色衣服悼念在槍擊事件中殉職的警員。她在庭外表示,對判決結果並不意外,但依然難以接受。她說:「顯然,精神健康系統毀了雷蒙德一家,而今天司法系統讓我們失望。」

雷蒙德的辯護律師葛韓(Nathan Gorham)表示,雷蒙德對於自己罪行的嚴重性感到「悲痛欲絕」。他補充,鑒於雷蒙德病的非常嚴重到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地步,這樣的裁決是正確的。

之前,葛韓曾告訴陪審團,如果雷蒙德被判沒有刑事責任,他將被關押在隸屬鑒於的醫療單位中。他說:「我們並不是要釋放他,他將被無限期的關押,並接受定期檢查以評估他的精神狀態。」

現年50歲的雷蒙德將被關押在紐省北部的一間精神病院,下個月會舉行處置庭審(disposition hearing),受害者家屬可以發表受害人影響陳述,並就雷蒙德的精神狀態和高風險性舉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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