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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加通社報道,2010年6月多倫多G20峰會期間,發生警方大規模逮捕和拘留市民事件。這一事件造成多起紀律聆訊和刑事訴訟。而和這一事件有關的唯一一起民事訴訟聆訊將於周一開始。
安省男子Luke Stewart稱峰會前夕,他打算進入公園時,遭到警方襲擊和拘留,他背包里的游泳鏡被沒收。他說他的憲法權利受到侵犯,他向高級法庭要求,多倫多警政委員會(Toronto police service board)向他賠償10萬元損失費。
警政委員會在辯護申明裡說,警官是在盡最大努力保持和平,維護公共財產安全。他們當時所為是合法的。
公民自由協會(The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介入了這起訴訟。該團體說,要沒收個人財產才允許個人進入公共場所,是對警力的濫用。
峰會以後,一名高層警官因下令大規模逮捕而獲罪,一名低層警官和幾名抗議者也受到刑事處罰。
編譯:語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