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會否被引渡?明年11月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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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通社資料圖片

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周四再開庭,但她本人未到庭。孟晚舟律師提出方案,建議將此案有關雙重犯罪爭議和引渡聆訊分開進行,更指此案可在兩年內結案,可望創下同類案件最快結案紀錄。控方反對該方案,稱雙重犯罪是引渡基本要素,不應獨立於引渡案之外,更指該「雙軌制」計劃將拖延審訊,浪費司法資源。法官最後批准辯方提議,但就裁定兩程序要同時進行聆訊,即明年1月20日辯方開始以非雙重犯罪這點來對抗引渡程序,此案預計2020年10至11月結案。

此案繼5月8日孟晚舟出席引渡聆訊後,周四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再度開庭。因本次開庭只是控辯雙方討論日程安排及提交議案,孟晚舟本人沒有到庭,也未見她的家人及中國駐溫總領館人員到庭旁聽。法庭外也很平靜,沒有抗議或支持人士現身。

女子以手機庭內拍攝被帶走問話

周四的聆訊與上次一樣在第55號法庭進行,至開庭前只有30多人就座旁聽,逾半數為傳媒代表,這與上次開庭滿座,庭警允許公眾站立旁聽大為不同。開庭前數分鐘,一位華裔女子用手機違規在庭內拍攝並用手機發出,被庭警發現制止查問。她解釋說,是有人委託她拍攝並傳送,她最後被庭警帶出法庭進一步問話。

上午9時半開庭後,孟晚舟律師馬丁(David Martin)表示,此案引起公眾廣泛關注,辯方致力以最具進取的日程安排爭取儘快結案。他說:「我們會在少於兩年的時間內完成這宗複雜案件,正如我們遞交報告所指,這將創下具同樣複雜性引渡案的紀錄。」

馬丁提出以「雙軌制」處理此案的計劃,即引渡聆訊明年1月20日開始,而辯方指此案不具雙重犯罪屬性,並以此申請終結引渡也同時開始。

孟晚舟現居住的桑那斯區住宅,周四裝修工程仍在進行。李群攝

雙重犯罪屬性是引渡案關鍵要素,其含義為對被引渡者的指控,必須在提出引渡國(此案為美國),以及審理引渡國(此案為加拿大),同時都被列為是犯罪指控。

加拿大司法部律師卡斯利(John Gibb-Carsley)反對辯方「雙軌制」提議,指這將浪費法庭資源,拖慢法庭進程,對此低效率計劃若實施表示嚴重擔憂。他說:「我們在此問題上看法與辯方有根本性不同。引渡聆訊的整體目的就是要證實案件具有雙重犯罪屬性,沒有必要將此分離出另一個聆訊,這在加拿大司法史上無先例,法庭應該考慮一次過處理所有議案。」

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仔細詢問控辯雙方的日程提議後,表示認可並接納辯方的提議。她說:「在我看來辯方提出一個可行且合理的計劃,如果(辯方對雙重犯罪的主張)沒有成功,我們就繼續其他程序;如果辯方獲得成功,羈押候審將結束。」

9月23日開庭討論公開證據

法庭上次開庭確定預留今年9月23日至10月4日時間,屆時法庭將討論辯方申請獲得本國執法機構的公開證據。周四法庭則進一步確認了此後的開庭時間,即明年1月20日引渡聆訊以及辯方所提雙重犯罪屬性聆訊同時展開。如果辯方提出的聆訊獲法庭接納進一步推進,明年4月辯方將提出動議列明所有證據。

法庭同時還預留明年6月的兩周時間,討論美國總統特朗普對此案的相關評論,孟晚舟被拘捕及問話過程,是否存在濫用司法程序。法庭預計明年10至11月就該引渡案作出判決,法庭周四同時預留出明年11月的兩周時間備用。

孟晚舟去年12月1日由加國執法部門應美國政府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YVR)拘捕後,12月11日獲准保釋候審,條件包括1,000萬元保釋金及佩戴電子腳鐐等16項保釋條件。孟晚舟事件引發加中關係緊張,中國曾多次要求加拿大放人。孟晚舟已於上月遷至溫市桑尼斯區(Shaughnessy)馬修路(Matthews Ave.)1603號,她所擁有的更大住宅居住。記者周四曾前去查看,發現該獨立屋裝修工程仍在進行,與之前有媒體稱已停止裝修的報道不符。

加拿大華為公司發言人豪斯(Benjamin Howes),周四在法庭聆訊結束後隨即召開記者會,但僅發表聲明沒有接受提問。星島溫哥華記者李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