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車儀器顯示,一輛車時速高達138公里,遠超法定上限80公里。市警提供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西溫一個司機近日因超速而遭到截停,警員經翻查紀錄後,發現這已是他4年內第三度嚴重超速。根據現行規定,卑詩機動車管理局(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Motor Vechicles)將會檢討事件,並且考慮作出進一步的懲處。
據市警表示,事發於周日(24日)接近下午1時,在鄰近Cypress Bowl Road附近的1號公路(Highway 1)上,警員在巡邏期間,發現一輛2017年Range Rover,以時速138公里飛馳,遠超於法定上限的80公里。
違規司機被判罰款368元、扣3分,以及車輛扣押7天。經調查顯示,自從2015年以來,該個西溫男子先後三度因超速而遭到票控,其中一次更同時被控不小心駕駛罪。
西溫市警發言人帕爾默(Jeff Palmer)透露,由於該個司機屢犯超速,案件已自動交由卑詩機動車管理局進行檢討,考慮對違規司機給予更嚴厲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