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修訂交通法 保障航空乘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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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法案保障飛機乘客,一旦購買機票就可獲保障。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

家長調位陪幼童坐 不得額外收費
在上月初美國爆出一位越南裔醫生乘客,因機票超賣而遭聯合航空(United Airlines)機組人員召警把他擯出機艙而受傷事件後,加拿大聯邦運輸部長嘉諾(Marc Garneau)即時表示會檢討本國運輸法例,而在昨日,嘉諾向國會提交加強飛機乘客權利法案,包括航空公司不能因超賣而把已就座的乘客強行拉下飛機,以及為那些與航空公司達共識願放棄機位的乘客設賠償下限。

加國關注飛機乘客權利人士,於社交媒體貼文指,本國每年都有逾500個來自飛機乘客的投訴,然而加國運輸服務局處理飛機乘客投訴進展緩慢,在2013至14年,服務局處理了230宗投訴個案,但在2015至16年間,則僅處理64宗個案。維權人士期望,新修訂法案可於明年實施。

                              

嘉諾周二向國會提交《加國交通法》修訂法案,包括增加本國航空公司接受海外投資者入股航空公司之比例,以及加國鐵路公司提高行政透明度與效率等。

                            

■ 醫生陶大衛上月被強行拖離聯航機艙的片段,一度在網上瘋傳。加通社

較受矚目的是新修訂法案中,包括加強保障飛機乘客權利的建議,除了應對上月美國聯航乘客、醫生陶大衛(David Dao,譯音)因超賣而被強行拉離機艙事件,聯邦政府要求航空公司必須列出清晰條文,如何處理乘客的投訴及賠償方案。

航空公司須訂賠償指引
嘉諾指,現行《交通法》沒有要求航空公司就乘客賠償及投訴,作出清晰指引,很多時航空公司只按內部政策自行處理,消費者唯有無奈接納航空公司的方案。修訂法案則規定,航空公司必須有清楚指引,例如乘客應航空公司要求自願放棄座位、因航空公司疏忽導致行李受損或遺失、航空公司因機件問題或其他與天氣狀況無關原因而延誤航班,引致乘客受嚴重影響等,都納入修訂範疇,並要求航空公司明確列出賠償方案。

另一方面,新修訂法案也提到,航空公司不能強行向欲與年幼子女同坐的家長,因所劃座位與子女分開,須額外付費才能換位與子女共坐。

不論是否特價機位 都應受保障
此外,乘客如帶同樂器同飛,航空公司有責任妥善放置樂器,如樂器因航空公司疏忽而損毀,航空公司必須作出賠償等。

運輸部長嘉諾稱,有關法案的詳盡內容,將有待法案在國會及參議院獲通過後才公布。嘉諾形容聯邦政府推出的修訂法案,是要保障航空乘客一旦購買了機票後,不論機票是否用特價購得,理應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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