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業主協會促立法 禁止出租住宅種植與吸食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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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合法化聯邦專責小組建議,每戶居民可種植4株不超過1米的大麻。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李群報道

聯邦政府將在今年夏季,把休閑用大麻(Recreational marijuana)全面合法化,而卑詩省府正同加國其他省份一樣,緊鑼密鼓地準備制定省級的監管法規。去年11月,卑詩業主協會(Landlord BC)正式要求負責協調制定該卑詩法規的機構,全面禁止在省內出租住宅裏面種植以及吸食大麻。

專責處理大麻合法化事宜的省公共安全廳長兼法務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周四回複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大麻消費及私人種植政策,是省府制定法規的重點之一。另外,緬省不久前公布的政策,禁止居民在家中種植大麻。

建議賦予卑詩業主權力

卑詩業主協會行政總裁哈特尼克(David Hutniak),周四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專訪時,證實他們對休閑用大麻合法化後,卑詩業主以及租客的權益如何保障感到擔憂。去年11月,該協會致函卑詩大麻立法及管理秘書處(Cannabis Legalization and Regulation Secretariat of BC),要求在將來出台的卑詩相關法規中,立法賦予卑詩業主權力,禁止出租住宅內種植及吸食大麻。

■哈特尼克指今夏當大麻合法化後,出租柏文業主的權益引發關注。CBC電視圖片

■哈特尼克指今夏當大麻合法化後,出租柏文業主的權益引發關注。CBC電視圖片

 

哈特尼克說:「公寓等多戶出租住宅,將來的情況更令人擔憂。若果真如聯邦一個專責小組建議,每戶居民有權在自家種植上至4株大麻,設想如果該公寓擁有100個單位,最終建築內可能有多少大麻在生長?」
卑詩業主協會指出,聯邦專責小組的建議存在很大問題,對出租公寓業主乃至租客的權益,都會造成被侵犯的潛在危險。

例如,大麻發出的氣味;特別濕氣形成的黴菌會損害窗框和牆壁,也會對人們健康造成威脅;極大增加整個建築的用電量;給業主帶來額外的司法責任;對租客以及為租客提供房屋貸款的金融機構帶來風險。

哈特尼克還說:「我曾同省府官員交流過,感到省府對這方面未來的政策制定,缺乏清晰的方向。我們的想法是,如果省府難以馬上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法規,應在3至5年內,以逐步漸進的方式立法。」

吸食大麻應與吸煙法規相同

對於吸食大麻,哈特尼克稱規管相對簡單些,他認為應與目前實施的吸煙相關法規相同。他說:「業主在招租時,有權提前告知對方出租單位內,以及柏文公共地方禁止吸煙,業主立案法團也可制定相關附例,這都寫在出租合約中且受到法律保護。」

休閑用大麻合法化,聯邦職責是對生產及加工給予監管,以及設立廣泛的行業標準。各省的職責是對分銷及零售方式、最低消費年齡,以及何種場合可以消費大麻做出規定。

去年12月5日,省府宣布卑詩大麻合法化初步規管條例,規定19歲以下人士不準使用非藥用大麻;而休閑用大麻將由卑詩酒牌局(BC Liquor Distribution Branch)分發給各個公營或私營零售商;本省銷售模式為公私營混合的零售系統,詳情最快1月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