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
加拿大去年12月拘捕中國華為集團副董事長孟晚舟(圖),引發加中外交關係緊張。加拿大駐美大使麥諾頓(David MacNaughton)周一接受媒體訪問時說,美方已提出引渡孟晚舟要求,但未有說明是何時提出。按照引渡協議,華府必須在本月30日前提出引渡申請。華為表示,不會回應正進行的法律程序。
而中國外交部華春瑩就事件警告,如果美國真的提出引渡孟晚舟,中國會對美加採取行動。
據《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報道,美國已通知渥太華政府,提出要求引渡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麥諾頓說,自皇家騎警於去年12月初應美國的要求,拘捕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轉機的孟晚舟以來,有兩個加拿大公民在中國被拘留,另有一個加國公民因為被判販毒罪成,由15年監禁改判死刑,不少加拿大國民因此對美國特朗普政府,感到憤怒和怨恨。
麥諾頓稱,他已把加拿大國民的怨恨和憤怒,向美國特朗普政府反映。美政府指,孟晚舟涉嫌與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的銀行欺詐行為有關。
麥諾頓續道,美國讚賞加拿大政府曾表示會遵守引渡條約,並且告訴他,將會繼續向中國當局施壓,要求釋放加國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據悉,康明凱與斯帕弗自被拘留以來,每天都要接受長時間的審訊,並且每天24小時都被關囚室內。
麥諾頓沒有明言,美國會於何時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要求,但提交截止日期是1月30日。
未說明美何時正式提出要求
孟晚舟現時獲准保釋外出,條件包括交出所有護照及戴上電子追蹤器,下月6日再出庭。
在收到正式引渡要求後,加拿大司法部國際援助小組的律師必須在30天內確定是否會簽發「進行授權」。這授權的意思是,在高等法院進行引渡聆訊,屆時法官將決定是否引渡被捕者到提出要求的國家受審。
假如美國的要求符合加拿大-美國引渡條約的規定,加拿大不能拒絕發出「進行授權」。
根據司法部向傳媒提供的程序資料,在引渡聆訊上,法官將審查美國提出的要求的依據。如果美國指控孟晚舟的罪名,按照加拿大法律不成立,孟晚舟就會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