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收路費」純屬偽命題 暗藏全面收費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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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温市长议会不宜顾此失彼,解决交通挤塞问题时,亟需顾及市民沉重的生活负担。图为狮门桥交通繁忙景象。 资料图片
■大溫市長議會不宜顧此失彼,解決交通擠塞問題時,亟需顧及市民沉重的生活負擔。圖為獅門橋交通繁忙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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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廖長仁
大溫市長議會(Mayors’ council)和運輸聯網(TransLink)宣布,為籌措未來10年共75億元交通基建費用,成立研究道路收費(mobility pricing)模式委員會(簡稱路費委),擬尋求一個公平的收取路費模式。公平者,就要做到整個大溫地區所有道路使用者都對運輸基建和系統持續作出貢獻。這個前設驟耳聽來很合理,但其實這是個偽命題,一個引導公眾接受繳交路費乃毋須討論的事實,轉而思考以甚麼方式繳費。這不是預設立場請君入座嗎?

在宣布成立研究道路收費模式委員會的記者會上,大溫市長議會主席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表示,道路收費可以有效解決目前僅曼港橋(Port Mann Bridge)、金耳橋(Golden Ears Bridge)等少數橋樑收取過橋費的不公現象。路費委的組委會共同主席沃爾頓(Richard Walton)也表示,道路費必須「被認為是公平的」,不能「不合理地歧視特定地區或組別的使用者」。兩人的說話重點旨在突顯只有部分人付費不公平不合理,要達致公平的話,就得想辦法令所有道路使用者都要付費。

形成有錢人就更有本錢駕車
只不過兩年前,大溫地區居民在公投中以61.68%,反對以每年籌款2.5億元交通基建開支為由,開徵0.5%大溫交通擠塞改善稅(Metro Vancouver Congestion Improvement Tax,簡稱交通稅)。居民已透過公投清楚說明,不願見當局因交通運輸而向納稅人錢包打主意;如今路費委繞過這個意願,拿出「消弭道路收費不公平現象」的偽命題,轉移公眾的思考焦點。

而這個「消弭道路收費不公平現象」的命題,是規範在「有部分人要付費」相對於「有部分人不用付費」的框架。如果有部分道路使用者因住得較偏遠要支付較高的道路費,又是否公平呢?近年大溫房價趨升,不少居民被迫遷往郊區,但工作不一定也遷到居住的地區,由於每天穿梭低陸平原不同城市,經過更多的道路,這些居民須支付道路費肯定也較高,這樣公平嗎?同樣前往溫市中心,住不起溫哥華市的人卻繳付更高昂的道路費,這樣又公平嗎?長遠造成有錢人更有本錢駕車,這樣不太公平了吧?如果全大溫劃一收費,一開車上路不論路程遠近都給同一價錢,這跟開徵「大溫開車稅」有何分別?大溫居民兩年前不就表明了,不欲見到政府開徵新稅嗎?

交出重稅還得額外付費用
可能會組織少數政府的卑詩新民主黨(NDP)早前在省選期間承諾,一旦執政將取消目前僅曼港橋和金耳橋的過橋費,理由是全省獨這兩條橋收費,對南菲沙地區居民不公平。同樣是說「公平」,卻得出「完全免費」和「全民收費」兩個相反的結論,關鍵在於如何看一個地區居民與交通基建存在的關係。
認定使用交通基建作日常往來乃居民基本權利者,一般會得出使用道路毋須額外收費的結論。而視交通基建屬一種服務、使用道路者是顧客的話,往往認為按「用者自付」、「多用多給」原則要求居民給錢使用道路合情合理。目前大溫居民已通過物業稅、汽油稅,泊車稅和電費支持運聯發展及維持交通運輸系統,付了不少稅款卻被視為「顧客」,連使用道路這等基本生活需要也還得額外繳費,對納稅人公平嗎?
收取道路費還有個隱憂,那就是物流業者開支會增加,貨運司機繳付的道路費最終反映在貨品價格上,而轉嫁至消費者身上。

大溫生活指數6月份全國排行第二高,汽油零售價格全北美最貴,居民的肩膀越來越沉重,光着眼於解決交通擠塞,收取道路費也許有可取之處,但大溫市長議會不宜顧此失彼,在考慮以過路費籌措資金推動未來10年交通基建大計時,亟需顧及有關計劃會給市民造成額外生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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