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素里柏文被指肆意開罰單一事,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否認有關一個月發4萬元罰單的指控,並指出,只有重複違反附例,屢勸不改者才會收到罰款通知。有本地民事律師指出,物業有自己的附例和規定,如果違規就會收到罰單。租客如果不交罰款,罰單就會跟着業主,成為業主的責任。
業主立案法團就此事發表聲明指出,罰單激增主要是因為違規行為不斷重演,已觸及社區的健康和安全範圍。聲明又表示,安裝安保系統符合規定和監控要求,包括用於執行小區附例和規定。
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斯塔納(Alin Stana)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對業主立案法團一個月發出4萬元罰款一事苦笑稱,是不實的指控,因為所有罰款通知單都不會列明罰款總額,不清楚他們是哪裡弄來的數據。
先警告 屢勸不改才罰錢
斯塔納說,作出罰款的決定是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共同商議的結果,非個人所定。此外,法團在正式罰款前,通常會發警告信,只有屢教不改者才會收到罰款單。
本地民事律師黃恬敏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說,附例和規定的制訂,就是讓住客遵守,任何違例行為都可能收到罰款。她表示,無法評論該宗事件是否合理,這取決於住客是否真的違反規定,以及業主立案法團是否真的過於苛刻。
但黃恬敏也指出,業主立案法團通常都會先去信警告,如果得不到對方滿意的解釋或者住客一再犯錯,那才會出現真正的罰單。她又表示,房屋業主需要注意這些罰單,因為如果租客不繳款,那罰單就會成為業主的責任。圖文:本報記者張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