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都市網】當一對伴侶決定分手時,誰更有機會擁有他們心愛的寵物?
伴侶分手有時會導致複雜的動物監護權糾紛,在卑詩省的小額索賠法庭最近審理的一宗案件中,一隻名叫「曼波」(Mambo)的小型澳大利亞牧羊犬歸屬成了問題。
雖然茲維克(Pamela Zwicker)在3月份時,帶着曼波搬離前男友麥金托什(Daniel MacIntosh)的家,但民事調解法庭最終裁定麥金托什才是合法所有者。
本省法律將寵物視為個人財產。卑詩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CRT)副主席列茲(Andrea Ritchie)承認,這項法律會使個人關係破裂時,難以確定寵物歸屬。
列茲在10月27日的裁決中表示,「人們不希望他們的寵物被視為如同其他個人財產,可以被分割或出售以分享收益」。
她引用了2017年發生於新斯高沙省(Nova Scotia)的MacDonald v. Pearl案,該案通過諸如「誰承擔了動物的照顧和舒適的負擔?誰支付了動物的保養費用?誰照管牠了?」來界定。
儘管茲維克沒有質疑是麥金托什買來曼波,並支付牠的獸醫費用,但在提交給法庭的書面意見中,她拒絕了前伴侶的金錢補償。
她在搬出去後離開麥金托什時的一封信中表示,她選擇曼波是因為這隻小狗對自己的依戀。
列茲表示,雖然這對前伴侶都很喜歡曼波,也足以負擔起牠,但最終還是基於麥金托什的經濟貢獻及更強烈的訴求,將曼波判歸他所有。
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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