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巨款後殺華人債主 死者家屬越洋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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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稟狀指,與訟人用從死者借來的金錢,在大溫購買房屋。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卑詩省一個男子去年在中國大陸遇害,家人現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指控疑兇在死者生前借來逾一億元,承諾用來投資中國採礦業,結果用作購買大溫的物業,而且一直沒有還錢。

根據於6月27日提交卑詩最高法院的民事索賠修訂通知書,死者楊長斌(Changbin Yang,譯音)的家人聲稱,與訟人倪龍(Long Ni,譯音)殺害死者,就是為了避免償還所欠債務。

入稟狀指,在10年間,行商的與訟人向死者借了共1.13億元,並表示會用來投資中國的採礦業,更強調投資回報率每年高達50%。死者從屬於自己及家人,包括妻子及岳母的戶口提取款項,再借錢給與訟人。死者生前曾多次要求與訟人還債,可是一直不得要領,與訟人沒有還過任何款項。入稟狀又稱,與訟人把借來的金錢不是用來投資中國採礦業,而是用來在溫哥華西區及本拿比購買至少8間物業。

卑詩物業估價處(B.C. Assessment Authority)的資料顯示,該8間物業的價格由83.4萬元至962萬元不等。大部分物業都以與訟人的妻子陳麗娟(Li Juan Chen,譯音)登記。

被告目前滯中國迄未答辯

據《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報道,記者周二曾到過與訟人其中一個物業敲門,一個自稱為與訟人的妻子在樓上露台出現。她證實與訟人過去一年在中國被拘留,又強調沒有參與丈夫的生意,家人亦沒有擁有訴訟中列出的物業。

至於在另一物業應門的夫婦表示,他們在4月經一間物業管理公司,開始租住該房屋。他們續道,不知道業主是誰。

該宗訴訟的原訴人分別為死者的遺孀劉玉芳(Yu Fang Liu,譯音)、3個成年子女及一個年幼女兒,包括楊艷(Yan Yang,譯音)、楊文麗(Wen Li Yang,譯音)及楊文濤(Wen Tao Yang,譯音)。除了楊艷為中國公民之外,其餘各人皆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並聲稱他們為死者遺產的無遺囑繼承人。

與訟方包括倪龍、其妻子及女兒倪克青(Ke Qing Ni,譯音),他們都是加國永久居民。

該訴訟除了要求償還1.13億元的債務外,原訴人還要求把該筆債務列為因欺詐或挪用而產生,這樣的聲明意味着與訟人不能因為宣布個人破產,而免除債務。

上述指控已在法庭上得到證實,與訟人倪龍目前在中國湖北省,迄未提出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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