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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市議會周二表決通過,ALR農地建屋面積上限為400平方米,即相等於約4,305平方呎。卑詩省府提供
綜合報道
經過3小時的辯論後,列治文市議會周二凌晨通過動議,把農業保留地(Agricultural Land Reserve,簡稱ALR)的建屋面積,進一步縮減至400平方米。
列市議會周一晚上舉行公聽及會議,直至周二凌晨零時左右,市議會最終以大比數通過,把ALR農地上房屋面積限制在400平方米的動議,即相等於約4,305平方呎。只有市長馬保定(Malcolm Brodie)、市議員盧仙泳(Alexa Loo)及麥菲露(Linda McPhail)投反對票。
公聽會期間,有25個市民發表意見,部分為ALR農地業主。支持動議的市議員戴嘉露(Carol Day)指出,有關議題已研究了兩年,目前是時候就建屋面積上限,定為400平方米展開表決。
三角洲上限僅3百平方米
卑詩省政府較早時引入法案,限制ALR農地上的房屋面積必須少於500平方米。省府曾經點名批評,炒家把列市的農地價格推高,損害本地農業。
市議會原本研究落實把ALR房屋面積上限,定為500平方米,即相等於5,382平方呎,但最新動議則進一步把面積限制縮減至400平方米。有支持上限為400平方米的人士認為,500平方米的上限仍會吸引「富有的非農民」購買。
同時,有支持動議的市民指出,附例將會令到ALR回復至作為農耕的原有用途。也有發言的市民表示,在三角洲(Delta),ALR的建屋面積上限是300平方米。
不過,也有農地地主表示,他正在設計興建一間房屋,讓三代同堂的家庭居住,新面積限制太過嚴厲。另外,也有ALR地主批評附例有歧視成分,應該適用於市內的所有農地,而不單是A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