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富商苑剛西溫豪宅分屍案正式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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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遇害的華裔富商苑剛。資料圖片

華裔富商苑剛在西溫豪宅遭謀殺及分屍案,此前辯方曾經指出,被告趙利未被告知應有的緘默權利,違反《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因而要求法庭不受理被告非自願口供作為呈堂證供。周一法官就此做出裁決,指此案警方取證程序合法,撤銷辯方申請,相關口供可作為呈堂證供。

不傳召趙利妻作供
另外,控方決定不傳召趙利妻子李小梅(Xiao Mei Li,譯音)出庭作供,法庭周二開庭時,將由控方傳召辦案警員出庭作證。此案審理或長達6周。

■ 苑剛遭謀殺及分屍案,周一在卑詩最高法院進入審訊程序。

此案上周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預審,周一開始進入審訊程序。蓄短髮的趙利周一穿深色西裝出庭,而他的妻子李小梅也到庭。
趙利的代表律師唐納森(Ian Donaldson)上周指出,趙利被拘後向警方做出的供詞,是在他非自願的情況下做出。此外,警方落口供前沒有顧及被告有文化差異,未提醒當事人有權保持緘默。被告或擔心遭刑訊逼供,才和盤托出。
法官周一開庭後指,無法滿意辯方要求法庭不受理被告口供的理由,裁定該口供可作為證供呈堂。
檢控官布賴森(Kristin Bryson)在庭審結束後,對法官裁定接受被告口供表示滿意,她指出這對控方來說具有重大意義,控方可在審訊時以此口供內容作為支持指控的依據。布賴森也指出,控方決定不傳召李小梅出庭作證,是考慮她意願後作出的決定。
56歲的趙利涉嫌在2015年5月殺害42歲苑剛,被控二級謀殺及對屍體不敬罪名,趙利否認全部控罪。趙利被拘留期間接受警方查問時稱,他在苑剛西溫寓所外把苑剛殺死,然後把屍體拖回屋內,再用電鋸分屍。苑剛家人透過律師取得警方證據,顯示警方案發後在苑剛豪宅外等候9小時才入屋抓人。警方則回應指警員及公眾的安全為第一要務,要等到可以安全拘捕疑犯時才動手。圖文:本報記者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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