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組合屋上訴再觸礁 馬寶區居民考慮告上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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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2月28日在上诉庭院前,表现得充满信心,可惜最终事与愿违。资料图片
■居民2月28日在上訴庭院前,表現得充滿信心,可惜最終事與願違。資料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
溫哥華西馬寶區(Marpole)部分居民,就反對市府在該區興建提供無家可歸人士暫住的組合屋(modular home)上訴一事上,再遭駁回。在今年1月,卑詩最高法院駁回該群居民所提出的司法複核申請;在周五(3月9日),卑詩上訴庭又駁回居民所提出的上訴。有馬寶區居民對裁決感到失望,暫未決定是否上訴至渥京聯邦法院。

此宗上訴案的重點是,答辯人溫哥華市政府能否在沒有舉行公聽會的情況下,於上址興建組合屋,作為修改適用於上址土地用途的一部分。

卑詩上訴庭於今年2月28日在溫哥華審理此宗上訴,並於昨日作出裁決。上訴方在上訴中提到兩點,一是有關條文並不賦予市議會權力,委託未經選舉的官員發出發展許可證的權力,而該發展許可證允許土地用途附例所禁止的土地使用;二是溫市議會在去年9月19日發出的通告,並不足夠,因為公眾未必理解到,放寬土地用途規定,允許在沒有公聽會的情況下於不同區域作出新的用途。

不過,卑詩上訴庭法官泰索(Tysoe)認為,這已足以讓公眾留意到,建議修正案中行使放寬權力,以允許某些地區興建社會房屋的事情。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沒犯錯
泰索續道,因此,他不認為,原審法官在考慮到這方面犯錯,故此駁回上訴方的上訴申請。泰索的判決,也得到上訴庭另外兩個法官認同。

馬寶區居民代表仇雲霞周五下午接受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知道判決結果,她感到失望,但沒有灰心。
仇雲霞指,其他居民也需要時間消化這個消息,她說,革命任重道遠,她們會繼續前行。
她透露,有些居民稱要上訴到聯邦法院,但目前未有定案。

居民曾冒雨到市府抗議
有關爭議源於去年11月26日,溫哥華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前往溫市西57街(W. 57th Ave.)650號地盤,宣布在該處興建78個組合屋,供無家可歸者暫住。居民不滿事前未獲通知及諮詢,同時指出興建地盤距離勞里埃小學(Sir Wilfrid Laurier Elementary)僅約25米,擔心將來入住組合屋的人士會包括癮君子及有犯罪紀錄者,對學童造成威脅。爭議此後逐漸發酵,居民曾發動多次抗議活動,包括去年11月21日冒雨前往市府抗議。

同年12月6日,上訴方溫哥華愛民協會(Caring Citizens of Vancouver Society)入稟卑詩最高法院,要求法庭裁定,溫哥華市議會在去年9月20日,通過一項修改土地用途及發展附例,授權規劃總監放寬土地用途的規定,為接受收入援助的人士提供社會房屋為無效及撤銷相關發展許可證。經過審理,卑詩最高法院在今年1月17日駁回溫哥華愛民協會的申請,指溫哥華愛民協會沒有令人信服的理據,證明所提出的要求具法理性。對此,溫哥華愛民協會向卑詩上訴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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