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號兒童的代表律師沃瑟斯龐。
圖文:本報記者李群
遭謀殺華裔富商苑剛遺產爭奪案,原訴人之一(法庭代號母親1,簡稱M1)周一供稱,苑剛死後第二年即2016年9月,她曾與案中第3及第4號孩子的兩位母親會面,商討苑剛骨灰安葬事宜。M1稱兩人沒有反對她提出的方案,此後苑剛墓碑上僅出現她與她所生孩子的名字。
■苑剛遺產爭奪案,周一進入第二周審理。
M1又稱自己被告知,5號孩子的母親不同意安葬,甚至說要把苑剛的骨灰撒掉而非安葬。對此,5號孩子的律師未提出質疑。另外,M1對於苑剛在世時,她擁有的銀行賬戶中有多次大筆資金進出,表示並不知情。
案件周一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進入第二周審理,3號兒童的代理律師沃瑟斯龐(David Wotherspoon)及歐文(Emma Irving)一方,由歐文開始對M1做交叉盤問。對於歐文指出,苑剛喪禮在加國舉行,苑剛家人共收到帛金約20萬元,M1表示不知情,更說她在中國請風水師選定墓地,後在2016年6月支付訂金。她是從朋友和自己母親處借錢支付安葬費,苑剛胞弟苑強也提供一些資金,其他人均未支付或提及安葬費。
本想要求趙利付安葬費
M1指出,在2016年9月3或4日,她在自己姐姐及兩位司機陪同下,與3號及4號孩子母親會面商議安葬事宜。兩母親指出會為孩子爭取苑剛遺產,但就沒有對安葬苑剛的安排提出異議。
M1還說,4號孩子母親曾告訴她,5號孩子的母親不同意安葬苑剛骨灰,甚至要把骨灰撒掉。M1說:「我本想要求(苑剛凶殺案)疑兇趙利支付安葬費,但這個案子還沒有最後結果,苑剛名下也有錢,出資安葬他也很正常。」
歐文當庭出示多份M1在中國的銀行賬戶資金進出紀錄,對其中多筆大額資金由誰及為何存入,以及取款的目的,M1都表示不清楚或不記得。例如,2014年10月8日有39萬元(人民幣,下同)存入,而此後有17萬元及16萬元兩筆轉出;2014年12月的一天存入30萬元,而5天後該筆資金被取出;2014年12月5日,存入12.9萬餘元,同一天分別取出2.7萬元及10萬元。
律師質疑M1苑剛為何沒合照
歐文問M1,希望通過訴訟獲得苑剛在加拿大的遺產,但為何未試圖了解或分得苑剛在中國的財產,M1表示,不想回答該問題,但法官邁爾斯(Elliott Myers)下令她必須回答律師提問,M1則說,她起初是為獲得苑剛喪葬費才入稟。歐文追問,這是否因為苑剛的母親及胞弟,已經將苑剛在中國的財產轉移,M1說:「我不認同你的說法。苑剛在中國的財產例如公寓及名車等,也在加拿大被列出。你這樣說有證據嗎?」
歐文表示,此案只處理苑剛在加國的遺產,更追問M1是否知道此案若勝訴,她可得到苑剛加國遺產的一半,M1回答說「不知道」,認為這要看法官如何判決。
歐文更質疑為何M1出示的照片,沒有她與苑剛,或者兩人與孩子的合影,對此M1承認,但就解釋她曾為苑剛及孩子攝像,而提供法庭的視頻顯示,畫面鏡子中可看到她手持攝像機。另外,今年8月法庭審訊時,M1說,她有時陪伴苑剛在家鄉城市與朋友外出,但卻無法說出任何苑剛朋友的名字。而對於苑剛生意夥伴,她也僅能提供一人姓名。
庭審近結束時,4號孩子的律師戴維森(Dean Davison)開始盤問,他指出,M1供稱當年苑剛告訴她,要與加國女子結婚辦理移民加國,M1因此從苑剛父母家中搬出,而真正的情況是否為苑剛父母希望獲得孫兒,而M1懷孕後卻墮胎,因此導致她搬出。
M1說不同意該說法,解釋不要第一個孩子是她和苑剛商議的結果。
苑剛謀殺案2015年5月2日在西溫發生,趙利被控開槍導致苑剛死亡,後將屍體切割約100份裝入多個袋內。趙利被控二級謀殺及對屍體不敬罪名,但他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