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要求公開文件 檢方指或違保密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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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下一次開庭安排在9月28日。圖為孟晚舟今年1月出庭時攝。加通社
 
星島日報訊
 

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周五結束一輪庭審,孟晚舟的辯護團隊繼續圍繞孟被捕當日,加拿大司法部與皇家騎警之間的聯絡信息,要求公開更多資料。不過檢方指出,隨着進一步公開資訊,也涉及違反加拿大法律系統中有關律師與客戶間的保密特權(Solicitor-client privilege)問題。

據《溫哥華商業雜誌》(BIV)報道,孟晚舟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提出,希望公布與孟被捕相關的所有通訊信息,認為這些文件或能解釋為何孟在被皇家騎警正式逮捕前,遭加拿大邊境服務人員在機場扣押長達3個小時,並沒收了她的電腦、手機等個人物品。

根據檢方提交卑詩最高法院的一份文件中,聯邦司法部顧問澤莫吉特(Marta Zemojtel)表示,檢方正在配合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在2019年12月9日的裁決,公布更多資料。不過,他亦指出,儘管檢方正在與法官顧問(amicus)合作以披露更多文件,但隨着資訊的進一步公開,也涉及到違反加拿大法律系統中有關律師與客戶間的保密特權的問題。

而規避這一特權的情況是十分罕見的,個別情況包括攸關被告清白,特權通信(privilege communication)涉及刑事犯罪,或需要披露信息確保公共安全等,在孟案中,可能只有第一個條件適用,但也不會有太大實際作用,因為引渡聆訊並不決定當事人是有罪或無罪。

孟團隊:檢方已主動放棄特權

不過,孟的代表律師芬頓(Scott Fenton)在17日開庭時指出,當檢方選擇在法院公開逮捕孟當日的部分通訊資料時,就已經主動放棄了這份特權。他提到,去年檢控官弗雷特(Robert Frater)就在庭上將司法部長辦公室給皇家騎警的一封相關信件稱作是「在訴訟程序中慷慨披露的特權文件」,意味着檢方是意識到它涉及特權的情況下有意放棄,因此也應當公開其他相關文件。

本輪聆訊持續一周後周五結束,除17日當天為公開審理外,考慮到資訊可能涉及國家安全等敏感問題,之後的庭審已轉為閉門審理。下次開庭安排在9月28日。 星島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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