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監察組織指出,律師獲免除協助反洗錢調查的責任是一大漏洞。CBC
綜合報道
洗黑錢罪犯往往利用法律漏洞,進行洗錢活動。有監察組織指出,為洗黑錢罪犯擔當法律顧問的律師,由於受到保密條款保護,令洗黑錢案難以調查及入罪。
涉嫌與卑詩省洗黑錢活動有關的銀通海外公司(Silver International Ltd.),以及該公司的華裔負責人秦蔡軒(Caixuan Qin,譯音)及朱建軍(Jian Ju Zhu),在去年底被檢控部門擱置起訴。有法庭文件顯示,秦蔡軒現正面臨逃稅調查,但她同時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阻止稅務局(CRA)向多家銀行索取戶口紀錄。
代表銀通海外公司的律師納森遜(Matthew Nathanson),以及代表秦蔡軒的律師德爾比吉奧(Greg DelBigio),均拒絕回應記者的提問。
國際監察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指出,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調查責任獲免除,是反洗黑錢行動的「重大漏洞」。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5年2月13日裁定,反洗錢法中涉及律師的部分違反憲法,因為反洗錢法迫使律師「不自願地擔任政府的代理人」。
51宗金融罪案 逾75%涉及律師
皇家騎警在一次聽證會上指出,在2013至2017年期間的51宗金融罪案中,有超過75%涉及律師,有些律師被視為疑犯,有些在調查期間被認出。
約克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比爾(Margaret E. Beare),向《溫哥華商業》(Business in Vancouver)雜誌表示,加拿大的律師不僅毋須向當局報告可疑行為,並可從黑錢中賺取律師費。比爾又指出,律師獲得保護傘,令執法當局難以調查洗錢罪行。
卑詩省律師會(The Law Society of BC)傳訊部主任庫茲明斯基(Jason Kuzminski)表示,規管律師的反洗錢規章非常嚴格,甚至超越聯邦法規,包括規定律師只可接受不超過7,500元的現金,嚴格的客戶身分識別程序,以及要求律師在發現可疑交易後,拒絕代表相關客戶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