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
正當不少人質疑安省平抑房價措施會迅速澆熄多倫多房市的熾熱時,一種被稱為「自動加價」的買家競價方式,近期在多倫多出現,這種競價方式的做法,是買家向賣家提交購屋合同時加入條款,不論其他競爭對手出多高價格,買家都同意在此基礎上按一定比例或數額自動加價,保證可以在搶房大戰中得手。
據《環球郵報》報道,這種方式在美國常用,近期被一些地產經紀用到加拿大,目前不知在加拿大房市的流行程度,但有業界人士開始擔心這種方式會令房價直推高,並且在操作過程中,面對複雜的行業規範問題。
採用這種競價方式,買家可向賣方承諾,不論賣方收到多高的競價,買家都可在此基礎上自動加價一定數額。買家在提出自動加價承諾時,也可設一個上限,達到這上限時即停止自動加價。
如果在數個競爭者中只有一個採取這種自動加價方式,理論上一定可以拿到要買的房屋 (除非賣家行使權利,決定不將房屋賣給出價最高者),但亦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如果多過一個買家都在競價中加入自動加價條款,會令情況變得異常複雜。
如果兩個買家設定的自動加價上限相同,那賣家應該將房屋賣給誰?又如幾個買家都加入自動加價條款,而且都沒設定自動加價上限,那麼不論價格多高都會有人繼續加價,沒完沒了。這種情況下,規管地產經紀的安省地產議會表示,仍須由掛牌經紀要求競價買家最後出價一次以決勝負。
業界擔心一旦使用自動加價條款,沒有加入這條款的買家會被自動擠出競價戰,難以買到自己心愛的物業。不僅如此,即使採取這條款最終買到房的人,其利益也可能被一些不良地產經紀損害。買家如果預先設定一個給自動加價的數額上限,等於告訴經紀自己出價的底,不良經紀有機會編造事實告訴買家,已有競爭對手出價到其上限,買家無從證明,只有出高價令自己的利益受損。
也有業界人士擔心在實施自動加價過程中,客戶的個人隱私得不到保障。經紀依其行為規則,不能向任何人透露買家出價的數額和其他條款,尤其不能向其他競爭買家透露這些關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