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武漢市政府發佈通告,#武漢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控制措施#。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顧客佩戴口罩後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並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月22日,武漢市政府發佈通告,#武漢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控制措施#。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顧客佩戴口罩後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並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