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用即棄塑膠飲管分解需時,並不環保。 網上圖片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有指分解膠樽需要450年,分解膠袋需要1,000年,分解發泡膠更要1萬年。溫哥華市議會準備禁止在食品分銷中,使用即用即棄塑膠飲管和聚苯乙烯發泡膠容器,以減少廢物中不可回收產品的數量。
市府職員周三提交建議
溫市府職員將於周三(5月16日)舉行的市議會政策及策略重點委員會會議上,建議減少即用即棄一次性物品策略。
策略包括從2019年11月1日起,禁止由持牌商戶供應即用即棄塑膠飲管;就膠袋和紙袋及即用即棄杯子的建議附例,諮詢持牌商戶意見;以及到2019年11月1日,禁止使用聚苯乙烯發泡膠杯和外賣容器。
商戶可作出的選項包括:
*不再供應即用即棄杯子或塑料/紙購物袋;
*不可免費供應一次性杯子或塑料/紙袋;
*或通過協商達成減排目標的其他機制。
收費可作業務收入
市府職員報告指出,第三個選擇是要求商戶在減少供應即用即棄杯子和袋子方面,作出創新及適合業務類型和規模的最佳方法,例如使用獎勵計劃,向使用可重複使用杯子和袋子的客戶給予折扣。
報告又稱,如商戶選擇第二種方案,並就即用即棄杯子和紙造購物袋收取費用,他們可以把這筆收費作為業務收入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