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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報道
隨着溫哥華擁有空置房屋的業主如要避免繳付房屋空置稅,最遲要在7月1日租出,否則業主要按物業估值支付1%房屋空置稅。有專家指實施該稅項需要的費用,可能要較原先估計多出270萬元。
溫哥華是全國首個引入該稅的城市。根據溫哥華市府職員日前向市議會呈交的報告,溫哥華的空置房屋單位數量由2001年的12,885間,差不多倍增至2016年的25,495個。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相信沒有太多人會質疑溫哥華市政府的用心良苦,就是希望鼓勵業主把自己空置的房屋租出去,以及藉著徵收空置稅來籌集款項,用作興建廉租房屋之用。不過,該空置稅的成效及是否公平備受爭議,包括業主如不願意,不應以該稅來迫使業主就範,以及該稅款能否抵銷運作開支。
原先估計費用470萬
溫哥華市府職員去年11月向市議會提交報告,指該稅未來3年的一次過費用為470萬元,包括啟動開支及聘請審計。可是,7個月過去,市府職員最新估計,費用由470萬元增加54%至740萬元。
溫市府發言人桑德豪(Jag Sandhu)在電郵中指出,一次過啟動開支及每年運作費,會由該計劃收取的收入所支付,以740個空置物業每間物業估價100萬元為例,1%空置稅可以為市府合共進賬740萬元。
不過,溫哥華無黨派協會(NPA)市議員歐偉治(George Affleck)表示,他當時投票反對開徵該稅的兩個主要原因,分別是他擔心在市府里會製造一個新的官僚系統,以及最終變成一個「坑」,入不敷支。
此外,卑詩大學尚德商學院(UBC Sauder School of Business)教授達維多夫(Thomas Davidoff)指出,假如大批業主決定把他們空置的房屋租出去,以避免支付空置稅,屆時市府的收入會減少,很可能不足以彌補開支。
當然有專家稱,這可能正中市府的目的。
該稅項主要針對空置6個月或以上的非主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