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向企業泄用戶資料 臉書再爆私隱醜聞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日報訊

臉書三天內再爆出第二宗用戶私隱醜聞。公司2015年聲稱,已經終止與多個應用開發公司分享用戶資料,但實際上仍然與多間企業達成不同形式的協議,容許企業取得臉書用戶的紀錄數據,以及用戶朋友的資料,為期數星期至數個月不等。

《華爾街日報》報道,據法庭文件、公司員工及消息人士提供的資料顯示,這些不同形式的協議統稱為「白名單」(whitelist),容許部分企業取得臉書用戶朋友的額外資料,包括電話號碼及「朋友連繫」(friend link)。朋友連繫是一種量度標準,臉書以此來量度用戶與朋友之間是否親近。消息人士透露「白名單」的企業,包括有份在臉書賣廣告的加拿大皇家銀行(RBC)和日產汽車(Nissan Motor)。消息人士稱,臉書給予這些企業取得數據的特別權限,較之前公布的更廣泛,而且引起外界質疑究竟誰人可以取得這些資料,以及他們取得這些資料的原因。

臉書產品合作夥伴副主席阿齊邦(Ime Archibong)8日表示,臉書過去11年來都以「統一及有原則」的方式與開發商合作,但在部分情況下,臉書也會跟個別開發商「更緊密合作」,以便測試新功能或者終止部分功能。公司2015年終止向開發商提供用戶數據前,臉書與少數開發商達成協議,「這些開發商要求延長短期合作,我們於是同意和他們繼續合作」。

有臉書職員也透露,公司這樣做旨在改善用戶使用體驗、測試新功能,以及方便部分商業夥伴,逐步終止涉及數據分享的項目,公司2015年終止與多個應用開發公司分享用戶資料後,少數夥伴可以繼續取得有關數據,為期大約數星期至數個月。不過,這些延長交易何時終止,或者有多少夥伴獲得延長交易,資料仍然未明,而且大部分開發商都不知道,臉書向部分夥伴提供這類交易。

喬治城大學法學院教授佛拉戴克(David Vladeck)是私隱問題專家,2009年至2013年擔任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轄下消費者保護局總監,他認為臉書用戶不會知道有多少個人數據外泄,而臉書在2012年後簽署的商業協議,都可能會被當局調查有否違反當年與聯邦貿易委員會達成的協議。今次是臉書三天第二宗用戶私隱醜聞。臉書承認,5月18日至27日測試新功能期間,由於出現作業漏洞,有1,400萬名用戶的貼文被自動切換成「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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