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約克區由現在開始,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市民必須戴上口罩或面罩,若果市民不遵守戴口罩的規定,會被罰款750元;這項法律規定有效期至11月底,但該區政府表示,若果有需要,會將限期延長。
萬錦市市長薛家平(Frank Scarpitti)表示,室內公共場所須戴口罩的規定,是根據該區的公共衛生官員的建議。
約克區內所有企業,必須根據這項政策,禁止不戴口罩的市民進入室內。
室內公共場所的定義,包括商店、崇拜場地、超級市場、銀行、社區中心、圖書館、宴會廳及博物館。
但5歲以下兒童、須別人協助及長期病患人士可以獲得豁免,但這些人必須出示證明文件。
若果市民不遵守戴口罩的規定,可能會被罰款750元,若果阻止其他人遵守該規定,則可能被罰款1,000元。
新規定的執行限期為11月30日,但約克區政府表示,若果有必要,可以將限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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