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推新例嚴管車廠 有權勒令回收問題汽車

加拿大都市网

■ 聯邦推新例,車廠回收有問題汽車,將受更嚴密監管。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聯邦運輸部昨天宣布通過《為加拿大人強化汽車安全法》(The Strengthening Motor Vehicle Safety for Canadians Act)Bill S-2法案,進一步保障加國馬路安全。在這新法例下,車廠在回收有問題的已出廠汽車,將會受到更嚴密的監管,如有違規將要面對更嚴峻的懲處。

在昨天宣布通過的《為加拿大人強化汽車安全法》Bill S-2法案,加強聯邦運輸部權力,可勒令車廠回收認為有問題的汽車。在此之前,對於車廠回收行動政府是處於被動地位。

可下令車廠負責相關維修費

聯邦運輸部部長嘉諾(Marc Garneau)表示,加拿大人可能會感到驚訝,在政府推出《為加拿大人強化汽車安全法》之前,本國只有汽車製造廠才有能力回收安全有問題的汽車。而在這新法例下,就賦於政府更大的權力,主動對於有安全問題的汽車要求車廠回收,目的是要將加拿大人利益放在首位。

在新法例下,賦予聯邦運輸部新的權力與能力,要點如下﹕

  • 可下令車廠回收有問題汽車,將損毀部件修好。
  • 可下令車廠要負責所有維修費用,不得轉嫁消費者。
  • 可下令車廠要對被回收的汽車進行測試,並必須要將​​報告結果呈交聯邦運輸部。
  • 可下令必須將新車修理妥當後,方可推出市場發售。
  • 在被指違反汽車安全法(the Motor Vehicle Safety Act)下,政府可與涉車廠進行協商和解。

以上法例述條文賦予運輸部的權力,將有助提升保障加拿大人,在涉及汽車安全事件中,彌補車廠的不足。

另外,在該新法例下,賦於聯邦運輸部的能力,包括以下兩大要項﹕

  • 涉及汽車安全問題,提升更嚴格的汽車測試效率。
  • 允許更具靈活性的支援創新科技,例如連接及自動汽車。

新法例下,也同時為加拿大運輸部,對於將來違規車廠的行政罰款設下基礎,每宗涉及汽車安全法的違規事件,罰款額可高達20萬元。在Bill S-2新法例通過前,加拿大只有車廠可因安全問題而有回收行動,但由現在起,如果涉及公共安全,政府是完全可以採取主動行動,勒令車廠回收有問題汽車。政府在監管過程中,將制訂行政罰款上限。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黑木耳可防止加速老化?必吃6大黑色食物抗氧化抗发炎

烈治文山小店公然贩毒 警方强调“迷幻蘑菇”属违禁品

央行行长乐观透露:降息时机已近了

全国信用卡债务居高不下 安省城市占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