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剛分屍案庭審繼續 趙利否認享受肢解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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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利指擁有大量與死去獵物合照,是因為他曾經營照相生意,喜歡拍照。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記者馮瑞熊報道

聲稱得到苑剛借錢購西溫豪宅

華裔富商苑剛被殺及分屍案,周四在卑詩最高法院續審。控方繼續交叉盤問被告趙利,追問他為何未有向警方及精神科人員透露在肢解死者時出現幻聽,趙利解釋以往也有幻聽,因為不影響生活,不覺是什麼大事,所以未提及。另外,趙利指西溫豪宅是苑剛借錢給他買的。

周四審訊由主控官布賴森(Kristin Bryson),就趙利早前供詞作交叉盤問,特別趙利之前提到在分屍時出現幻聽(Hallucination)。布賴森問趙利何時開始有幻聽,趙利稱在40多年前,他到農場河邊釣魚時,「莫名其妙聽到有人跟我說話,但周圍沒有人」。他形容跟他說話是很熟悉的聲音,來自數個人,也不特別頻繁,並且不影響他正常生活。

否認享受肢解動物

布賴森追問趙利,為何沒有向警方、北菲沙預審中心(North Fraser Pretrial Centre)人員以及精神科醫療人員,都沒有提及肢解苑剛時出現幻聽,趙利指幻聽不是什麼大事,所以沒有跟他們說。另外,趙利在回答布賴森時,指在案發前,苑剛沒有威脅過他。

周四審訊時,布賴森花了不少時間,就趙利過去拍下大量與死去獵物的合照,問趙利是否享受肢解動物。趙利稱,他不是享受肢解動物,而在打獵後要把獵物第一時間處理,否則內臟會腐爛,浪費了獵物。他說:「浪費是犯罪行為。」

他又解釋與死去獵物合照,是因為過去在中國曾經營照相生意,喜歡拍照。他又指與友人往打獵時,不單肢解自己打回來的獵物,也會幫忙其他獵人肢解獵物。他說肢解是很辛苦的工作,也是每個獵人最不想做的事。期間,法官舒爾蒂斯(Terence Schultes)指控方這方面的盤問具有道德含意(moral connotation),但未有阻止控方的盤問。交叉盤問時,布賴森質疑趙利指案發現場,即西溫喬治國王路(King Georges Way)963號獨立屋,是苑剛借錢給他買的,追問趙利是否知道該屋保險費和按揭是誰去支付,以及為何苑剛會負責該屋的裝修,更在屋內裝置豪華影音系統?趙利回答時稱,這些事情一向是妻子打理,他是從不過問。

他表示自己有足夠金錢購買該屋,只是當時資金用在其他投資,才會向苑剛借錢買屋。

自稱資金充裕用於其他投資

另外,趙利在回答布賴森時,指該屋的槍庫設在車房處,內有他擁有的2至3支長槍及1支短槍,以及由苑剛擁有的獵槍,又說涉案的長槍,是他與苑剛一同購買,當時他因為不夠現金,該槍由苑剛付款購入,但由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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