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剛碎屍案 被告對部分口供翻譯準確性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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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趙利喜歡打獵,圖為他在獵物前留影。資料圖片

西溫華裔富商苑剛遭謀殺及分屍案,周二在卑詩最高法院繼續預審。控辯雙方就被告趙利(Zhao Li,譯音)和警方落口供的英文翻譯文件的準確性展開爭辯,法官要求把有爭議的部分交由法庭的第三方合資格翻譯員核實和修改後,再決定是否可成為有效的呈堂證供。本報記者張譽報道

■ 苑剛在豪宅拍照留念。網上圖片

周二的聆訊是正式審訊前的預審,作用是由法官與控辯雙方審核證人的證供是否可以接受。被控以二級謀殺及對屍體不敬罪名的趙利,在庭上全程倚靠普通話傳譯,聆聽審訊。死者苑剛胞弟苑強也列席旁聽。該案將於本月29日開始正式審訊。

被告指部分內容欠準確
趙利在案發翌日向洋名威爾森的翁姓華裔警員(Wilson Yung,譯音)落口供時,全程都是說普通話,所說內容由檢控方找人翻譯成英文文件,提交給法官和辯方審核。法院上周在庭上播出落口供的視頻,法官舒爾蒂斯(Terence Schultes)同時逐一參照翻譯文件。

由於趙利認為部分內容翻譯欠缺準確性,其代表律師唐納森(Ian Donaldson)提出要對文件進行修改。需要確認的內容包括趙利口供中提到的「槍袋子」,還有就是「趙利和苑剛爭執時,趙利後退拿起鎚子,苑剛稱:小樣的!還敢拿鎚子,看我不踢死你! 」等對話。

趙利苑剛對話或須重譯
最後舒爾蒂斯要求把有爭議的部分,交由法庭的第三方合資格翻譯員核實和修改後,再進行下一步審核。此外,唐納森因為腳傷,法官同意下午休庭,預審延後到周三續審。

案發於2015年5月2日晚上,警方在西溫喬治國王路(King Georges Way)900號路段一幢豪宅,處理一宗命案,並在翌日拘捕趙利。據趙利向警方落的口供指,他槍殺苑剛後,把屍體拖入車庫用電鋸肢解,並把肢解碎件放進塑膠袋。 【獨家稿件,請勿轉載,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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