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
西溫一個正在學習駕駛的16歲少年,既超速同時又單獨駕駛和分心駕駛,被警方人員截停後發出4張告票,共罰款超過800元。警方形容該少年當時的情況很危險。
西溫警員帕爾默(Jeff Palmer)稱,日前,巡邏警員發現該少年當時以高達100公里的時速,在車速限制60公里的賽普雷斯盆路(Cypress Bowl Rd.)不斷飛馳。
飛馳間又調校手機音樂
帕爾默續道,該少年當時不但超速,而且在開車期間分心駕駛,使用電子設施,試圖調校手機的音樂。
警員在截停該部汽車後,作進一步檢查,結果發現該少年只有L牌照,根據規定,持L牌照者不能單獨駕駛,必須要有一個持有正式駕駛執照的人士在旁。還有,該少年沒有在汽車上掛上L的標誌。
警員於是向該少年發出4張告票,其中超速罰款250元;分心駕駛368元;另外違反規定,單獨駕駛及未有掛上L標誌,各被罰款109元。此外,汽車被拖回車主住所,費用由車主支付。
帕爾默表示,這是一個昂貴的教訓,但更重要的是該少年當時的情況實在很危險,超速、分心駕駛、無經驗及單獨駕駛,可以導致嚴重結果,機動車輛管理處總監在這情況下,可能對駕駛者處以禁令。帕爾默補充道,該車屬於家庭中另一個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