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分租屋大火奪愛女性命 多倫多夫婦索賠500萬

加拿大都市网

6年前發生在非法分租房屋中的一場大火奪走女兒的生命,成為他們揮之不去的夢魘。一對多倫多夫婦近日展開民事訴訟,向分租屋屋主索賠500萬元。他們希望透過這一行動,令民眾更加認識非法分租屋的危險。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2013年11月20日清晨,多倫多一間非法分租屋發生火災,24歲的女住客阿麗沙(Alisha Lamers)被困在地庫中。當消防人員將她救出時,她嚴重燒傷,已沒有生命跡像。急救人員一度設法恢復她的心跳,但在往醫院途中的救護車上,她兩次出現心臟驟停,最終死於因嚴重缺氧導致的腦死。她全身55%的面積遭受二級及三級燒傷。

發生火災的房屋是一間改裝成7個睡房的分租屋。甚至連閣樓也被分隔成兩間分別上鎖的獨立睡房。消防總長辦公室對火災現場的調查報告指,房屋存在有眾多消防安全問題:房屋結構缺少防火牆,缺少逃生出口。消防人員在查看火災現場後,發現整幢房屋只有二樓一個煙霧報警器正常工作,其他各處的報警器都沒有電池,地庫中連一個煙霧報警器都沒有發現。

業主曾罰款7.5萬及守行為

阿麗莎所租住的地庫單位只有一個出口。法律規定必須有兩個。她房間的窗戶裝有鐵柵欄,地庫本來有通往一層的樓梯,但是在改裝成分租屋後被封死。這所房屋的業主李森科(Konstantin Lysenko)在2015年8月,被安省法院裁定違反多項安省消防安全條例。法庭判他罰款7.5萬元及18個月監守行為,其間不得擁有任何出租物業。

阿麗莎的父母拉莫斯(Robert Lamers)和摩爾(Janet Moore)稱,法庭判決沒有令業主受到應有的懲罰,令他們感到「噁心」(disgusted)。摩爾表示,「政府認為對業主罰款7.5萬元就可以了。我們認為這不可以。」拉莫斯表示,「非法分租屋傷人,殺人,不能容忍,必須停止。如果你經營的非法分租屋殺了人,你應該受到刑事疏忽致人死亡的控罪,去坐牢。」

在多倫多,持牌的分租屋每年要接受消防安全檢查,以確保符合消防條例的所有要求。未申請牌照的非法分租屋則逃避執法監督。消防局官員指目前無法確切知道,多市到底有多少非法分租屋。消防總長辦公室指出,在2013年至2017年間,多倫多地區共有69間非法出租屋發生火災。

消防有權即時封閉建築物

消防副總長科科(Larry Cocco )表示,他曾經看到過一個分租屋內住了二十七、八名住客。多倫多消防部門一直努力打擊非法分租行為。2014年以來,消防局對226名經營非法分租的個人或公司提出違反消防條例檢控。

如果房屋有即時的生命危險,消防員有權採取緊急行動,包括即時疏散所有住客,即時消除隱患,在房屋內外張貼違反消防條例的公告。消防局由2018年起更被授權,若依據其判定房屋存在有嚴重危及生命的情況,消防員可決定即時封閉整個建築物。

在2017年消防局共採取了44次緊急行動,即時封鎖了5幢建築。去年採取了30次緊急行動,封鎖了兩幢建築物。

消防部指目前最大的挑戰不是執法,而是如何發現那些地下經營的非法出租屋。在這一點上,民眾的舉報非常關鍵。科科指民眾可以匿名舉報非法出租屋及違反消防條例的行為。而消防局收到舉報線索之後會認真對待,有責任必須立即去上門檢查。

阿麗莎父母知道,即使法庭判決支持他們的索賠要求,未來要真正取得賠償仍困難重重。被告業主已經於今年3月申請破產,法庭文件顯示他曾試圖轉移或透過欺詐手段,轉移他名下物業的產權,以避免民事索賠。

阿麗莎父母的代表律師表示,任何數量的金錢都難以補償失去女兒的痛苦。但是訴訟至少可以讓民眾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我認為這很重要。為了他們自身的安全,為了他們子女的安全,民眾要了解危險就存在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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