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聯邦華裔法官忠告 自強不息才不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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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星翘法官是「历史性歧视华裔政策」委员会的名誉顾问。
■黃星翹法官是「歷史性歧視華裔政策」委員會的名譽顧問。
■溫哥華市府擬就歧視政策向華社道歉。 資料圖片

 

■溫市府早年曾向華裔實施居住限制,迫使華裔只可以住在華埠及士達孔拿區。

 

圖文:本報記者馮瑞熊

溫哥華道歉在即黃星翹分享經驗
繼聯邦政府、二埠市府以及卑詩省府之後,溫哥華市府也將會就以往歧視華人政策,正式向華社道歉。華社對此反應正面,顧問委員會名譽顧問之一,也是聯邦政委任的首位華裔法官黃星翹(Randall Wong)接受《星島日報》採訪時,以親身的奮鬥經歷,道出溫市華裔受到歧視及不合理對待,令他深明現在所擁有的一切都得來不易。他指華裔要突圍而出,做得要比其他人更好,才不再受歧視,以及得到其他人的尊敬。

去年75歲時退休的黃星翹,任職法官長達42年,是目前為止卑詩省任職時間最長的法官。1941年在溫哥華出生,屬移民第三代的他,擁有多項「第一」,包括第一個華裔省級檢控官(26歲時)、第一個華裔聯邦檢控官(28歲時)、第一個華裔省級法庭法官(32歲時),以及第一個華裔聯邦委任法官(40歲時)。
創多項「第一」 去年結束42載法官生涯

問這位在事業上一帆風順的人有沒有感到被歧視,他答沒有,但他及後補充說:「族裔歧視過去是無處不在,只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才開始轉變。」他指,華裔被歧視有兩個主要原因,一是人口多,他特別指在1880年代,有約17,000個由中國工人參與興建加拿大太平洋鐵路(CPR),黃星翹的外祖父就是其中一人;但當鐵路在1885年建成後,CPR沒有安排他們回中國,令他們滯留在溫哥華。更由於他們占當時溫哥華總人口的10%,白人擔心這些人會形成一股可以左右政局的政治力量,溫市府在1886年取消了華裔的投票權(見附表)。

華裔被歧視及各級政府
道歉歷史

另外一個理由,是當時中國國力弱,未能保護在加國的僑民。黃星翹表示,在1907年溫哥華髮生了一次反亞裔暴動,白人暴徒闖進華埠大肆破壞後,再向鮑威爾街(Powell St.)的日本城下手,被日裔居民擊退,當時清朝及日本大使均有向加國提出抗議。但日本大使明言,如果加國不能保護日裔居民,日本會派遣海軍來溫哥華保護他們,令加國有所顧忌,成立委員會調查此事,最後更向華埠及日本城作出賠償。
黃星翹表示,回顧溫市府過去的歧視政策,除剝奪華裔、亞裔以至原住民的投票權外,還實施牌照限制,如限制華裔菜販銷售的時間;市府推出的合約又限制取得合約的僱主不能聘請華工;另外限制華人可以居住的區域,逼使華裔只能住在華埠或士達孔拿區(Strathcona) 。他更指,在西溫不列顛物業(British Properties)的地契,更訂明華裔家僕不能留宿的歧視條例,直至1953年該條款才被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不能實施」(not enforceable)。

不會忘記溫市早年種族歧視歷史
黃星翹指出,種族歧視情況在1950年代開始改變的理由,一是二次大戰期間,本國數百個華裔青年自願參軍,令華裔在戰後重獲投票權,另外是1950年代美國的民權運動,也影響到加拿大。他說:「黃光大(溫哥華華埠傳奇裁縫師)和他胞弟黃光澤,本來在卑詩大學(UBC)是讀工程學,但在1940年代,沒有投票權就不能成為專業人士,令他們不能學以致用,到我1966年在UBC法律系畢業時,幸運地情況已經改變,造就我當上很多的『第一個』。」

他指出,雖然自己沒有受到歧視,但他不會忘記該段歷史,因為這令他明白到一切都不是必然的,也不能自滿,「身為『第一個』,我就不能為自己帶來恥辱,若你這樣做,你會影響尾隨而來的人。相反如果我有出色表現,就會有更多亞裔法官陸續而來。」

過去數十年,任職法官期間,黃星翹每次向華裔法律學生演說,都會提及華裔被歧視的歷史。他說很多學生不知道這段歷史,他們的父母也不會向他們說,而來自其他國家的學生根本不知道。他指每個法律學生都可能成為社會領袖,更隨着華裔和亞裔人口不斷增加,在整個社會擔當的角色也更為重要,他希望他們可以了解過去,也知道華裔一直是很勤奮地工作,才能夠擺脫被歧視,從而擁有今時今日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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