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駐華大使館今日(4月21日)消息:為了擴大日中之間的人員交往,日本外務省4月21日決定,自5月8日起採取放寬中國人赴日簽證發放條件,開始向具有足夠經濟能力的人士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多次簽證,並將日本東北三縣多次簽證擴大為六縣。
該措施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針對居住在中國境內中國人的措施
(1)開始向具有足夠經濟能力人士發放多次簽證
面向為具有足夠經濟能力人士及其家屬,開始發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間為30天的多次往返簽證(初次赴日目的限於觀光旅遊)。
(2)將東北三縣多次簽證擴大為六縣
將日本東北三縣(岩手縣、宮城縣、福島縣)多次往返簽證的訪問對象地區擴大為東北六縣(青森縣、岩手縣、宮城縣、秋田縣、山形縣、福島縣)。同時,取消要求具有一定經濟能力人士過去3年內有赴日經歷的條件。
(3)放寬相當高收入人士多次簽證
為相當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屬發放的多次往返簽證(有效期5年,停留期間90天),初次赴日目的不再限於觀光旅遊,亦可以用於商務或訪友等目的。此外,申請該簽證的人士,可以自行安排赴日機票、住宿等。
(4)簡化個人單次觀光旅遊簽證申請手續
針對信用卡(金卡)持有人,簡化個人單次觀光旅遊簽證的申請材料。
(二)針對居住在中國境外的中國人的措施
居住在中國境外的中國人也可與中國國內申請同等條件(注)簽發觀光多次簽證。
(注)向具有足夠經濟能力人士及其家屬,發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間為30日的多次往返簽證;向具有相當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屬,發放有效期5年,停留期間為90日的多次往訪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