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周二繼續審理,全部5位女子已完成在法庭作證。
圖文:星島日報記者李群
遭謀殺華裔富商苑剛遺產爭奪案,3號兒童的母親(法庭代號母親3,簡稱M3),周二作為此案最後一位母親證人出庭作證。她供稱胞弟大學畢業後為苑剛工作,負責打理其私人事務,但苑剛竟讓他多次為苑剛包養的情婦送物品,加上苑剛父親過世後,M3知道苑剛在家鄉另有女人和孩子,盛怒之下提出與苑剛分手,攜子搬入朋友家暫住。不過,庭上M3供稱苑剛對她和孩子很好,始終仍深愛苑剛。
此案共涉及5位母親及5個子女,M3是最後一位出庭作證的母親。她周二出庭時還講述苑剛創業艱辛歷程,指苑剛曾說生意起步時很艱難,有時忙於工作,一天只吃一個饅頭。苑剛以倒賣二手燃油賺得第一桶金,發達后座駕曾掛可進出中南海車牌。
此案周二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續審,周一曾作證的母親4(M4),早上僅用約20分鐘便完成作證,然後M3出庭作證,由M3的孩子即3號兒童的代表律師沃瑟斯龐(David Wotherspoon)提問。
M3說她原本在中國南方一省份工作,2008年7至8月間與苑剛認識前,在一家保險公司接受培訓。她說,當年自己一位女性朋友的男友與苑剛熟悉,在參加朋友聚會時首次見到苑剛。在被問及對苑剛的最初印象時,M3說:「我感到他成熟穩重,有男子氣概。第一次見面他就很喜歡我,說我的性格好,以後他多次邀請我前去他工作的北方城市。」
M3說苑剛一直以單身名義出現,也曾說要同她結婚,也問過M3父母的喜好以便買禮物拜見。她說在2008年11月,遷去苑剛生活工作的北方大城市與苑剛同居,最初一周居住在苑剛公寓內,此後搬入苑剛租下的公寓,距苑剛公寓約有20分鐘車程。M3說最初在苑剛公寓同居時,屋內沒有任何女性居住特徵,而遷入苑剛租下公寓後,苑剛曾帶她前去家鄉,但就沒有見到苑剛家人。2009年苑剛在加拿大居住兩個月返回中國後,讓M3觀看他在加國拍攝的很多照片,邀請M3來加拿大定居。她供稱,2009年7月首次在苑剛公寓內見到苑母,當時苑剛以「女朋友」向母親介紹自己,苑母也從未說過苑剛曾結婚及有孩子等。
懷孕後疑苑剛另有女人
M3指在2008年,就曾在苑剛的電腦上發現他在徵婚網站上登記註冊,此後苑剛承諾不再使用這些網站。而她在2010年懷孕後,感到苑剛可能有其他女人,起因是在百度上搜索到有女人在尋找苑剛。M3曾就此質問苑剛,苑剛十分激動地告訴她不要搭理那些女人。此後,M3由苑剛安排在中國一特別行政區生下孩子。
2012年苑剛父親過世,苑剛原本邀請M3母子返鄉參加喪禮,但之後又反悔,承認家鄉還有一個女子為他撫養孩子,讓M3母子參加喪禮對家鄉母子不公平。M3說她就問苑剛是否會同其他女人結婚,苑剛說當然不會,否則就不會與M3生孩子。
M3表示,她的胞弟在苑剛一個司機辭職後,就應苑剛邀請開始為他工作,主要負責苑剛私人事務,例如整理床鋪、餵魚、送取乾洗服裝等等。M3胞弟為苑剛工作一年多辭職後,才告訴M3苑剛與不同女人有關係的事情,例如有女人前去苑剛公寓、苑剛也多次派他給包養女人送東西等。M3說,她不抱怨弟弟未及時告知苑剛行為,因為這是弟弟首份工作,但就同苑剛提出分手,更抱着孩子前去朋友家暫住,而當時苑剛十分傷心。她說最後一次見到苑剛是2014年8月,當時曾為苑剛準備豐盛午餐,但他最後爽約未至。
此案所有證人已完成作證,法庭周三休庭一日,周四至周五由控辯雙方做結案陳詞。